(10/29 16:00更新)
收到了女一辅导员的来信 全文转贴如下
(第二段看不太懂 有人可以帮忙翻译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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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女宿舍区的寝室偷现金及笔电窃盗案尚未抓到
如抓到会依法处理
写信给同学是提醒大家注意,防范窃贼
因女二窃贼是偷衣服跟脚踏车,是女二舍个别处理与女1和女3窃贼不同,
请同学更新说明 谢谢
2.女二因当事者不愿追究,辅导员也告诉受害者
由于宿舍辅导员并非检调人员,并无采证、调查之技术与权责,
难以正确判断是非鉴别真伪,虽竭力透过各种资源管道进行协调与解决问题,
有不服处分或想要进一步追究的情况发生,
可寻求校内、外管道,可以寻求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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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信箱收到了女一辅导员寄来的一封信
内容大致是提醒同学做好防窃一事
但文末却有一段令人傻眼的话:
敬告小偷者,如为舍胞
偷窃行为一经查获,最低处分即为勒令退宿且永不得申请宿舍,
再依受害同学意愿,提请校规或校外管道处理(也就是报警),
已过的这个暑假,女二舍已有两位偷窃同学遭勒退处分并通知家长,
那两位同学运气都很好,受害同学都愿意和解不追究,
但告知您,以往曾有他舍遭窃同学要求小偷在NTU板上公开署名po文道歉,
才愿不追究法律责任;
也有人偷不到一千元的东西,却以两万元和解的案例,
因此偷窃前,想清楚后果有没有本钱承担。
大概从上个学期开始 女生宿舍就窃案频传
尤其暑假更为猖獗
宿舍也很用心了做了很多防窃工作与宣导
包括:
在每一扇房间门都贴了"睡前记得锁门"这样的标语
舍胞大会决议加装门禁与走廊监视器
类似提醒防窃的e-mail更是三天两头就会收到一次
每一个出入口都贴了窃贼的照片供指认
结果在这种人心惶惶的时刻
舍胞(而且还可能只是少部分?)却在昨天才知道原来
已经抓到小偷 而且还已经私下和解了!
窃盗罪是非告诉乃论之罪
而其所影响的社会法益从上述措施也可见一斑
前两天女一舍的舍胞大会已经决定要在走廊装监视器
虽然是经过表决通过 代表大部分同学可以体谅这样的举动
也说了监视器只是提供状况还原之用 警卫室不会全天盯着萤幕云云
但在相当程度上 舍胞的隐私权还是受到相当大程度的侵害
舍方身为宿舍安全的管理者
大费周章的做了那么多措施 结果最关键的小偷抓到了
居然就这样轻易的姑息了
还发出了这种荒谬至极的呛声
"那两位同学运气都很好,受害同学都愿意和解不追究"
"也有人偷不到一千元的东西,却以两万元和解的案例"
容我妄自揣测
这是不是也告诉窃贼 被抓到还会有和解的可能性?
或许舍方的用心是不愿让同学留下不好的纪录
但是倘小偷犯罪情节轻微亦或有其他原因
是否起诉也应该是由检察官决定
这样的评估不该是由负责舍区管理的一方来做
这种大剌剌的声明一出
根本就是让先前大家所做的努力全部白费
也是罔顾了所有住宿生的权益
因为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女一舍胞有收到这样的信
所以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PO在NTU版
这篇PO文会寄给辅导员
也希望关心舍区治安的同学可以一起帮忙
还是提醒大家 千万不要掉以轻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