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 关于女宿区窃盗案 (更新女一辅导员之回复)

楼主: yy047 (歪歪)   2014-10-21 14:10:40
(10/29 16:00更新)
收到了女一辅导员的来信 全文转贴如下
(第二段看不太懂 有人可以帮忙翻译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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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女宿舍区的寝室偷现金及笔电窃盗案尚未抓到
如抓到会依法处理
写信给同学是提醒大家注意,防范窃贼
因女二窃贼是偷衣服跟脚踏车,是女二舍个别处理与女1和女3窃贼不同,
请同学更新说明 谢谢
2.女二因当事者不愿追究,辅导员也告诉受害者
由于宿舍辅导员并非检调人员,并无采证、调查之技术与权责,
难以正确判断是非鉴别真伪,虽竭力透过各种资源管道进行协调与解决问题,
有不服处分或想要进一步追究的情况发生,
可寻求校内、外管道,可以寻求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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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信箱收到了女一辅导员寄来的一封信
内容大致是提醒同学做好防窃一事
但文末却有一段令人傻眼的话:
敬告小偷者,如为舍胞
偷窃行为一经查获,最低处分即为勒令退宿且永不得申请宿舍,
再依受害同学意愿,提请校规或校外管道处理(也就是报警),
已过的这个暑假,女二舍已有两位偷窃同学遭勒退处分并通知家长,
那两位同学运气都很好,受害同学都愿意和解不追究,
但告知您,以往曾有他舍遭窃同学要求小偷在NTU板上公开署名po文道歉,
才愿不追究法律责任;
也有人偷不到一千元的东西,却以两万元和解的案例,
因此偷窃前,想清楚后果有没有本钱承担。
大概从上个学期开始 女生宿舍就窃案频传
尤其暑假更为猖獗
宿舍也很用心了做了很多防窃工作与宣导
包括:
在每一扇房间门都贴了"睡前记得锁门"这样的标语
舍胞大会决议加装门禁与走廊监视器
类似提醒防窃的e-mail更是三天两头就会收到一次
每一个出入口都贴了窃贼的照片供指认
结果在这种人心惶惶的时刻
舍胞(而且还可能只是少部分?)却在昨天才知道原来
已经抓到小偷 而且还已经私下和解了!
窃盗罪是非告诉乃论之罪
而其所影响的社会法益从上述措施也可见一斑
前两天女一舍的舍胞大会已经决定要在走廊装监视器
虽然是经过表决通过 代表大部分同学可以体谅这样的举动
也说了监视器只是提供状况还原之用 警卫室不会全天盯着萤幕云云
但在相当程度上 舍胞的隐私权还是受到相当大程度的侵害
舍方身为宿舍安全的管理者
大费周章的做了那么多措施 结果最关键的小偷抓到了
居然就这样轻易的姑息了
还发出了这种荒谬至极的呛声
"那两位同学运气都很好,受害同学都愿意和解不追究"
"也有人偷不到一千元的东西,却以两万元和解的案例"
容我妄自揣测
这是不是也告诉窃贼 被抓到还会有和解的可能性?
或许舍方的用心是不愿让同学留下不好的纪录
但是倘小偷犯罪情节轻微亦或有其他原因
是否起诉也应该是由检察官决定
这样的评估不该是由负责舍区管理的一方来做
这种大剌剌的声明一出
根本就是让先前大家所做的努力全部白费
也是罔顾了所有住宿生的权益
因为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女一舍胞有收到这样的信
所以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PO在NTU版
这篇PO文会寄给辅导员
也希望关心舍区治安的同学可以一起帮忙
还是提醒大家 千万不要掉以轻心阿
作者: amberelsa (琥珀艾尔莎)   2014-10-21 14:16:00
女三没收到信 女三也被偷过啊 怎么没通知?还是是不同
作者: kane1576 (弯婴)   2014-10-21 14:17:00
女二没收到~
作者: yinyang102 (いんいんえん)   2014-10-21 14:22:00
女五也没有收到
作者: anne910301 (small)   2014-10-21 14:23:00
我女二的有收到啊在开学时那个礼拜有收到这封信女二辅导员http://i.imgur.com/iw5ITOq.png
作者: wenny9009 (WW)   2014-10-21 14:38:00
昨天收到+1 可以理解舍方不让同学留下不良纪录的用心,但多少觉得好像有点姑息的意味><忘了说女一XD
作者: l98 (寻找属于我的星星)   2014-10-21 14:44:00
男宿当作作风大胆睡前不锁门就算了,女宿会有人不锁门的吗?
作者: kane1576 (弯婴)   2014-10-21 14:44:00
喔~想说这几天没收到相关的信~
作者: tkg2012 (生蛋拌饭)   2014-10-21 14:45:00
女一的小偷是不是跟女三的小偷不是同一个人啊拍到监视器照片贴满舍区的那位都是女三的
作者: sivir (战争女神希维尔)   2014-10-21 14:48:00
推伊萍姐>/////<
作者: selinaplum   2014-10-21 15:10:00
宿舍方不愿让小偷留下不良记录,但是小偷的个人利益比的上全体舍胞的财产权和安心居住的权利吗?敢偷就要敢当,已经成年不可能不明白
作者: standoutside (外面站)   2014-10-21 15:20:00
先不讲校方搓汤圆的态度;当事人自己不想咬禁法律不放,窃贼也不会出现“我敢做敢当,把我移送吧!”这种情形,所以结果就是……嗯*咬紧
作者: lyviasun (:))   2014-10-21 15:36:00
女三竟然没收到,虾爆了,资讯不明确还急着要设监视器... 好危险
作者: fcat40003 (东方)   2014-10-21 15:46:00
推!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4-10-21 16:20:00
都18岁以上了,难道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偷窃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天经地义,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只是助长小偷的侥幸心理。拜托报警!!!!
作者: Blossom2 (凤梨夹心凤梨酥)   2014-10-21 17:35:00
有一个小疑问,决定是否追究的我看起来是受害的同学而不是宿舍辅导员?
作者: mspenny (小嫚嫚)   2014-10-21 18:11:00
女三呢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4-10-21 20:34:00
疑问同楼上b大 看起来是当事人决定不追究的吧?
作者: liz127 (liz127)   2014-10-21 21:21:00
女三这一年来至少被偷3次+2台笔电了吧......
作者: wenning0517 (wenning)   2014-10-21 22:04:00
信中提到已和解的是女二舍内小偷吧~那位贴满照片的小偷应该还没抓到
作者: woieyufan (微淋管)   2014-10-21 23:02:00
和解?是河蟹吧 伟哉舍监
作者: atomic5238   2014-10-21 23:16:00
我被偷超多件,我觉得校方只想一味姑息,还说如果我真的不能接受再自己报警,校方态度真的很令人失望
作者: undercosmos (子灯)   2014-10-22 00:21:00
疑问同B大,而且为什么要检讨受害者要不要追究?
作者: anne910301 (small)   2014-10-22 01:45:00
小偷偷的东西不只一个人的,要和解也不是只有一个被害者,很明显就是被校方姑息了啊什么叫做当事人不想追究,我住女二的被偷过,最后抓到的居然已经私下和解了
作者: blueday111 (星期一忧郁日)   2014-10-22 12:59:00
家长出面??? 是否有挂?
作者: junjeanc (嗨)   2014-10-22 14:01:00
住女二,刚开学就收到了。不追究的那些是受害者看监视器抓到的,应该是两个个案,跟原po问的不一样。第二段意思就是受害同学若不服经过辅导员介入调查、协调处理的结果,可以自行追究,或向校方其他单位反应
作者: undercosmos (子灯)   2014-10-22 16:01:00
a大如何确定偷你东西的跟抓到的是同一人啊@@?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10-22 20:45:00
推。希望女生受害者不要姑息,才能有效遏制犯罪者加油加油
作者: friskies (借过)   2014-10-23 04:16:00
认真问,有人知道这贼跟女三偷电脑的确认是不同人吗有朋友上学期在女三被偷电脑,现在不了了之了
作者: openbestbook (吃萝卜不吐萝卜皮)   2014-10-23 16:44:00
其实我觉得通说中利益衡量的观念是可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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