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薪情好吗?
台大工会近日接获投诉,台大法律系自本学期开始大幅删减助理总员
额和月薪。法律学院表示,由于“教育部可能将学生助理改认定为劳工,
致本院须负担约3 成之劳健保等费用,故须全面调降研究生助理之总人数
。”这理由子虚乌有,各位薪水缩水的助理,请问你(妳)们现在有劳保
了吗?当然没有。
台大工会就此提出以下四点声明:
1.不要再玩两面手法
每当学校财政困难,就砍研究生助理的减薪和总员额,并且以“劳健
保费用”为理由。然而,每当台大工会要求依法行政,帮每位兼任助理临
时工保劳保。学校又总是说:“你们这是学习,不要跟我吵薪水太低、不
要跟我吵没有劳保,谈钱就伤感情”,请问,一下说不是劳工是学习,一
下又说因为要保劳健保所以要减薪,搞的大家好乱啊。
2.教育部始终认为学生助理是“学习”
教育部什么时候认为学生助理是劳工了?过去,台大工会参与两次由
教育部主导的跨部会会议,关于“大专校院强化学生兼任助理学习与劳动
权益保障处理原则”的讨论当中,教育部始终认为学生助理是学习,举凡
“工作课程化”、“工作绑毕业门槛”,这些都是学习的一部分。如果有
一天,教育部真的认为学生助理是劳工,并依法给予劳工应有的权益保障
,请务必第一时间通知台大工会,台大工会必定再发一次鸡排。
3.学生助理到底是不是劳工?
经过台大工会锲而不舍的努力,劳动部去年四月终于认定台大校方与
“科技部兼任助理、临时工”、“教发中心的教学助理”之间是具有劳雇
关系,这是千真万确,无庸置疑的。但是学校迄今仍以各种行政手段刁难
,不让这些助理依法投保劳保。
4.谁是雇主?劳健保费谁出?
本案例,法律系删减的助理属于学务处管的“奖励金”,领奖励金的
这些助理(不论是系办的行政助理、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到底是不是劳
工?劳动部并没有说是,或不是。台大工会问了千百遍,劳动部就是没给
回复。台大工会,一直认为都这些助理都是劳工。台大工会再次强调,校
园内这些助理的雇主正是“国立台湾大学”,不是实验室的老师、不是系
主任、不是系办。台大工会是以国立台湾大学为企业体的企业工会,劳健
保的“雇主”负担,理所当然应该由“雇主”负担,就是由“国立台湾大
学”承担相关的劳健保成本。
最后,我们也希望了解台大其他系所发放奖励金的情况(比如这学期是否
迟发薪水、减薪、加薪、更改相关办法等),希望各位朋友愿意拨空,帮
忙填写问卷☺
研究生,薪情好吗?
问卷连结:http://goo.gl/forms/J2MotrvbZ5
秘书长 廖明中
台大工会脸书连结:https://www.facebook.com/ntu.laboru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