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讨论这个问题可能有些晚了,但年底就会有许多
学弟妹想申请交换/访问学生计画,所以想跟请教大家的看法。
首先先说明一下访问学生和交换学生的差异:
访问学生类似交换学生也是去国外大学唸一年书,不过可以
去一些没有和台大签交换学生计画的学校,而最大的不同就
是访问学生需缴国外学校的学费(通常是好几十万...)。
回归到我的问题:
对我来说,如果是以交换学生计画出国,台大学生缴台大学
费,国外学校的学生缴国外学校的学费,这样两位同学交换
到不同的学校,原本学校本身并没有财务上的损失。
但访问学生已经要自行支出国外学校的庞大学杂费,却还要
缴交台大的全额学杂费,这跟交换学生缴交台大学费的出发
点相同吗?还是说这全额学杂费就是要保留在学资格?但访
问学生在这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出国期间,几乎不太会用到台
大资源,是否有必要缴交“全额”学杂费呢?毕竟连延毕且
没有修很多课的学生都可以选择缴交学分费,我真的不明白
访问学生缴交台大全额学费的必要性......。
或许有人可能会想嘘文说:“那就不要申请访问学生嘛!国
外学校学费那么贵,申请前不会看清楚噢!自找的啦~”
不过我想这不是这篇文想讨论的重点,因为我们去向国际事
务处反映时,也只得到“反正规定就是这样”令人无法信服
的解释。如果总是对学校的规定规范照单全收,不吭一声,
而学校又不愿意提出可以使人信服的说明,那么学生的权益
到底在哪里?毕竟台大一学年的学杂费足以在国外生活两到
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