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住宿组申请住宿证明后,去天龙区要迁户籍到宿舍。
我把身分证、住宿证明给承办员后,他拿着文件,翻著其他公文走到后方去了。
不久后,我看到有两三个公务员站着一起看着我那张住宿证明。
(!?好怪~那有什么好看?不是也有一些台大同学办过迁户,应该不新鲜呀@@)
然后,看着我那张住宿证明的其中一位公务员就说:
“大约要十个工作天,因为还要发文给学校,要校方同意我才能迁户籍。(!!!)
等学校的人再发一份公文给我,我再拿那份公文去办,就可以马上迁入。”
接着拿出一张特殊申请单要我填第四项以“居住事实”作为申请依据,
下方还有粗体字写户政人员会每周四2-5点到府查证居住事实。
我本来以为当天就可办成,但公务员很坚持地说要校方同意我才可以迁,
所以他们还要行文给学校,大约还要等十天。但这很诡异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