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一百零三年度诉字第二号判决

楼主: whiteoath (whiteoath)   2014-07-01 21:01:18
推 Redwing13:为了嘘文专门弄个免洗帐号,也颇好笑的 07/01 14:46
推 superpuppy:有人崩溃了喔XDDDDD而且是眼残吗字号都不一样啊XDDDDDD 07/01 14:52
推 Redwing13:私信想唬执业律师,这也颇好笑 07/01 15:02
→ Redwing13:
,3HvlmUD 搞不懂要告罪名 07/01 15:07
推 Redwing13:虚心求教,我可以考虑教你 07/01 15:11
推 RSChiang:五倍的裁定书XD 07/01 15:52
推 kevin20541:XDDD 07/01 15:59
推 bigfish0330:阿哈哈 你看看你 07/01 16:21
推 cains216:推学生法官 07/01 19:48
→ LaPAELLA:谁来帮我画重点...所以到底是告了什么 输赢如何 学生法院 07/01 20:25
→ LaPAELLA:有效力吗? 07/01 20:25
1. 有没有效力我不知道,因为这是学生自治体制的问题
2. 原告徐佑升先生(参选社科院学生代表),想要确认他自己的选举结果无效
(应该是因为电子投票跟选务问题,认为选举不公平,要确认无效)
(之前他有在NTU版上PO出这次选举的选务问题,文章代码(AID): #1JXv4iuE (NTU) )
然后除了他自己的结果外,还想要确认学生会长的选举结果,跟其他院学生代表结
果无效
但是他好像意识到自己没办法确认自己以外的选举结果
所以找了汪兴寰跟陈乙棋来助阵,补足他自己的当事人适格。
(不过判决书来看,103年6月24日之准备庭徐佑升先生只想确认学生会长跟院学生
代表而已,不知道为什么要找参选研协会长的陈乙棋出来)
3. 判决结果是,原告只能确认自己的选举结果而已,不能确认其他的
(1) 没有诉讼权能(摆明其他人的选举结果跟徐佑升先生无关)
(2) 陈乙棋的部分,因为研协部分,学生法院不能管(学生法院释字第9号)
推 benaddict:前民总助教就真的很帅啊(菸)再开分身酸嘛哈哈哈哈 07/01 20:47
作者: Redwing13 (Redwing)   2014-07-01 14:46:00
为了嘘文专门弄个免洗帐号,也颇好笑的
作者: superpuppy (长兴街梁朝伟)   2014-07-01 14:52:00
有人崩溃了喔XDDDDD而且是眼残吗字号都不一样啊XDDDDDD
作者: Redwing13 (Redwing)   2014-07-01 15:02:00
私信想唬执业律师,这也颇好笑,3HvlmUD"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3HvlmUD
搞不懂要告罪名虚心求教,我可以考虑教你
作者: RSChiang (键盘蒟蒻的RS)   2014-07-01 15:52:00
五倍的裁定书XD
作者: kevin20541 (谦)   2014-07-01 15:59:00
XDDD
作者: bigfish0330 (拉拉宇)   2014-07-01 16:21:00
阿哈哈 你看看你
作者: cains216 (kato)   2014-07-01 19:48:00
推学生法官
作者: LaPAELLA (西班牙)   2014-07-01 20:25:00
谁来帮我画重点...所以到底是告了什么 输赢如何 学生法院有效力吗?
作者: benaddict (Stay Calm)   2014-07-01 20:47:00
前民总助教就真的很帅啊(菸)再开分身酸嘛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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