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去小福领合作社盈余分配金
阿姨表示还有很多没去领
因此请我宣传一下 请大家记得要去领钱喔XD
(虽然可能才几十块,但也可以买一杯饮料了吧XDD)
持社员证(就书院时会贴在学生证上的那个条码)到小福楼下合作社办公室领即可
好像只到7/4为止喔,大家快去领钱吧~~
以下转贴之前寄到NTUMAIL的合作社公告
有限责任国立台湾大学员生消费合作社 公告
受文者:各单位及系所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3年6月6日
发文字号:合作字第103010号
附件:各单位社员交易分配金领取通知1份
主旨:发放本社102年(1/1日至12/31日)社员交易分配金,请本校各单位社员于期限内
凭社员证及印章(或社员本人签名)领取,请查照公告周知。
依据:本社第13届社员代表103年常年大会之决议:“102年社员交易分配金─刷卡交易额
每百元分配3元办理。”。
公告事项:
一、办理地点:合作社办公室(小福地下室)
二、办理时间:第一阶段为103年6月12日至7月4日止,上午8:30至下午4:30。
第二阶段为103年7月14日至10月31日止,上午8:30至下午4:30。
(一)因社员人数众多,避免耽误您宝贵时间,请各单位社员尽量按下列安排日期办理:
行政大楼:6/12(四)、6/13(五)及6/16(一)
文学院、医学院、公卫学院:6/17(二)、6/18(三)
理学院、法律学院、电机资讯学院:6/19(四)、6/20(五)
工学院、生命科学院:6/23(一)、6/24(二)
生农学院、社会科学院、管理学院:6/25(三)、6/26(四)
其他单位:6/27(五)至7/4(五)
(二)学生社员:6/12(四)至7/4(五)
(三)为服务夜间部社员,特别于10月份每周三(10/1、10/8、10/15、10/22及10/29)增加
服务时段。(时间:晚上5:00至9:00; 地点:小福门市)
(四)未于上述期间领取之社员,请于第二阶段或104年另行公告时间后再行接受办理。
三、团体或个人委托他人代办者:
1.个人委托他人代办者:请代办人凭“委托人”的社员证和印章。
2.团体领取:请代办人凭1.领取通知(附件)或“委托人”社员证2.“委托人”的印章。
四、社员已离职、毕业或出社者:
1.请本人凭身份证件亲自办理。
2.已申请委托登记者,请受托人凭身份证件及“委托代理领取凭单”办理。
五、依所得税法第一百零二条之一及相关规定:
合作社分配盈余,给付予社员个人全年金额(社员交易分配金与退社股息合计)超过新台币
壹仟元者,合作社将填报扣缴凭单后寄发予该社员。
六、附件:102年各单位社员交易分配金领取通知:即个人刷卡总交易金额及应分配金额
明细,如服务单位变动而无资料者,仍可凭社员证或身份证件至本社办公室查询。
七、注意事项:
结帐期间(7/7至7/11)、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全日,恕不接受办理。
公告地点:本校各单位及系所公布栏
副知单位:有限责任国立台湾大学员生消费合作社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