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方才看到上面有推文在讨论推论严谨度的问题
忍不住来岔题讨论一下XD
以下撷取hotfuzzz大的回文内容为引并以严谨为依归进行讨论:
(#1JgPGw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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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经过了两轮回答,却还是可以让我这样一个看热闹的乡民
有很多空间可以推理出“这中间一定有包商”这样的质疑呢?
对于有同学质疑不该先提出自己的推理,应该只提出问题
我只能说,前面的同学已经给过文化部两次这种模式的回应机会了
但显然回答的全面度和合理性总是差强人意
所以我认为把模式改成
我先推理我觉得最有可能的情况,让文化部自己提出证据来证明清白
并不是多么不合理的或强人所难的要求吧
我只是想告诉文化部长,听完他的解释,我还是可以推理出"有包商"这个结论
而且这个结论还刚好解释了各种他回复中的矛盾之处
他根本没有解释到同学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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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从以上内容可以延伸出一个问题:
当行政单位受到质疑者之质疑时,哪一方该负举证责任?
这个问题我个人现下也不敢说有100%正确的答案
但在这里还是先说说我个人的浅见抛砖引玉一下
我是觉得可以先回到"原始状态"来看
如果要以逻辑推论来做出改变原始状态的结论的话
就必须负起对推论过程与证明结果举证的义务
否则缺乏证据的话就无法证成其为真
就拿这次板上对湖说音乐节的争议为例吧
最原始的状态是什么都还没发生
接着活动办完争议出现
有质疑者质疑"有包商"(这里先简化一下争议为包商有无)
那你要证明有包商就必须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有"
而非"可以有"或"有空间有"
也不能以"可以有"或"有空间有"的机率无法被彻底消除为由来推论对方"有"
在如此复杂的世界中要求对方全面穷举所有可能
以证明"可以有"或"有空间有"的机率不存在
我认为并不合理
如此看来行政单位岂不是高枕无忧等你自灭就好?
我认为也不尽然
因为基于责任政治的考量
即便质疑者无法证明其质疑为真
行政单位还是有义务出来回应质疑
而最原始的状态是什么都没发生
所以对于行政单位有义务做到或于回应中说有做的事
行政单位就必须负起举证责任来证明
例如文化部若回应"厂商为另一家"的话
就必须举证证明厂商就是那一家
否则无以为据
而如果其回应无法令大众信服的话
则必须负起政治责任
但这跟是非对错的逻辑推论并不完全相关
那问题来了
如果有人无法证明自己的质疑/回应为真的话
那又代表什么意义呢?
这里我认为真要够严谨的话
就必须认知到:
"无法证明回应为真"不足以推论"质疑为真"
"无法证明质疑为真"亦不足以推论"回应为真"
抛出一堆疑问很容易
相对的这么做在逻辑证成上的效力也低
做出严谨推论很困难
但是这么做却能有极高的逻辑证成效力
写到文末也忍不住要提一下
这阵子在板上常看到有板友发文时澄清自己当初投给谁
我觉得这不但不会使该来的批评减少一分一毫
而且也无益于理性讨论之风气
对就对 错就错 与当初的投票选择全然无关
实在不需提及
所以...私以为此风不可长
当然你如果很爱提的话那也是你的言论自由啦XD
以上浅见未经深思
若有疏误也希望大家不吝指教
经研一 卢士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