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规] 台大板板规 2014.5.19

楼主: IAmAwesome (IAmAwesome)   2014-05-19 21:27:14
一、【看板规定】
〔文章和推嘘文规范〕
1.非板主请勿使用[公告](含回复公告),
初犯者由板主代为更正标题并通知发文者,
明显故意或累犯多次者给予水桶七天处分,文章删除。
2.禁止发表空白文或无实质内容之文章。
回文则禁止字数少于三十字,请善用推文。
违反者文章删除,并给予水桶七天处分。
字数判断:标点符号、表情符号、网址或故意增加之无意义文字不算在字数内,
英文字不论长短视为一个字。
3.禁止在文章和推嘘文之句子中使用注音文、乱码文、火星文
或其他难以辩识符号造成阅读困难。
在感叹词、状声词、语气词,
以及新注音选字错误等非故意情况(例如一打成注音)为例外。
初犯者依情节严重性给予警告或水桶七天处分,
并依情节通知发文者更正或文章删除。
注音文:能以国字表达者请回避使用注音文,
状声词或表达其他语言声韵则不在此限。
乱码文:无法正常阅读之符号文、密码文。
火星文:难以阅读、理解困难之文章。
4.图形推文规范:一篇文章一个ID限推一图。
而推嘘文之图画,同一个图在一篇文章以一次为限。
违反者水桶七天处分,并通知发文者删除相关内容。
5.请勿在多篇或一篇文章中大量重复无意义、难以阅读、相似或空白之推嘘文。
违反者水桶七天处分,并通知发文者删除相关内容。
6.同一篇文章请勿在无重大讯息更新等必要情况下,利用自删重发或自
回文等方式手动置底,违反者水桶七天处分,文章删除或酌情劣退。
与台大有关的活动宣传文得在间隔10天以上,删除原文并手动置底一
次。相关规范请见 三、【广告文管理原则】
实验、公益或其他特殊需求的征求文(如征求受测对象)有重复发文需
求者,可事先与板主申请,并详述必须重复发文的原因,板主从严核准。
7.未经推嘘文者之同意,请勿任意删除、修改他人之推嘘文。
若推嘘文已违反其它板规,经板主通知发文者删除为例外。
违者由事主检举认定后,给予水桶两周处分。
8.禁止在未经他人同意下,在文章、标题、推文中公布他人个人资料。
在无当事人同意通知下判定为不同意。
个资法上例外者为例外。
违反者给予水桶两周处分,
文章删除或酌情劣退或通知发文者删除内容。
9.未经当事人同意,请勿公布私人间联络内容。
如经当事人同意,请于文章内告知。
违反者给予水桶两周处分,
并删除文章或通知发文者删除内容。
10.禁止对特定人物进行与事实无关的毁谤与侮辱性评论。暗示、影射、
同音异字,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对象与内容者亦同。
对特定人物之人身攻击,需经当事人之检举,板主始得认定。
例外如使用脏字、重大人身攻击或谩骂连篇等情节严重者,看板使用
者均得检举。
违反者给予水桶两周处分,并删除文章或通知发文者删除内容。
11.禁止针对特定族群之仇恨性、威胁性言论。
违反者给予水桶两周处分,并删除文章或通知发文者删除内容。
注:特定族群是建基于不同的种族、性别、年龄、国籍、身体状
况、性倾向等先天差异为基础的不同族群。
仇恨与威胁言论概指凡有意去贬抑、威吓、诽谤,或煽动一
些针对特定族群作出暴力、偏见、歧视及憎恨的言论。
12.为保护着作权,转录部落格、个人网页等之文章内容需注明
文章作者已同意转录。原作者转文不在此限。
获原作者同意者请在文章中标明已获得许可,
违反者给予水桶两周处分,并删除文章或通知发文者删除内容。
13.禁止发表讨嘘、引战或闹板之文章。
与其他板友意见不同也请私信解决勿发文或推文攻击、引战。
违反者给予水桶两周处分,文章删除或是酌情劣退。
讨嘘文:板主认定为刻意且恶意引起板友嘘文者,得认定为讨嘘文。
引战文:文章里使用挑衅、轻视等方式刻意引发笔战,得认定为引战文。
闹板文:文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明显为恶意者,得认定为闹板文。
不适合在本板发表、或是有更适合板面之文章。
不具公共讨论价值或内容。
明显为冲文章数而乱发文章者。
使用分身来干扰看板秩序者。
一星期内于ptt内其他三个板以上发出相同或类似内容之文章。
一个月内在NTU板发出超过两次相近内容之文章。
文章有不实或谎报等欺瞒其他板友之内容。
文章有轻视或敌视板友等会引起板面争执之内容。
其他未列举但板主认知已影响看板秩序之情况。
乡民复决条款:如产生争议判决,进行为时三天的公投,若是相对多数觉得
板主有问题,将会修正判决。
14.禁止冒充条款:包含(但不限于)ID,校内公告,违反者依事情轻重处两个礼拜到
一年水桶。
〔违规管理办法〕
1.无关板旨文,以及当板主认定文章或推嘘文有违反板规嫌疑或违反情节轻微者,
得使用s、锁文、删文或警告来处理。
2.除限定当事人检举之条文外,本板使用者均得向板主检举本板之违规行为,
非以当事人为限。
3.争议性文章需由板主负责裁定的情况,请尊重板主处理板务之决定。
4.若同时触犯多条板规或多篇文章违规者,采一罪一罚处置。
5.累犯条款,曾有本板水桶记录却再次违反板规者,
依情节轻重得加倍水桶或劣退文章处分,多次违规者可加重其倍数
或最高采取永久水桶处分。
6.若对于己身判决不满之板友,应私信于板主申诉,并附上相关理由或证据,
若仍不满处理之判决,可上诉至组务处理。
〔另外规定〕
  (1) 板规未尽事宜,以Ptt站规、台湾大学校规及中华民国法律为依据。
(2) 板规未尽事宜,板主将临时应变处理。
其文章内容或行为有扰乱看板之嫌者,
由板主群裁量文章之适当性,若经认定为扰乱看板。
依情节轻重水桶处分或劣退。
若有可能失控或有引战之嫌等之讨论串亦同,
板主可酌情于公告后将讨论串收录后,删除不劣文。
对于特殊事件之处理,有另订公告规范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注:按 PTT站规,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若有不适当者,板主有权依情节轻重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与水桶处份。
(3) 水桶期间以分身发言,连同分身自其发言时间起,重新计算水桶期限,
并视情节轻重增加水桶期限。借用帐号亦同。
经前款处分再以分身发言,永久水桶,所发之文设劣文,并移送帐号部处理。
如有重要文章欲于水桶期间发布,或因劣文次数未达门槛无法发文,
请寄信给板主协助代发。
代发的内容会先经板主群审核是否有违反板规,若有违反者则不代发。
(4) 其他注意事项:
#1FtWEz90 (NTU)
#1GxQVGXa (NTU)
#1H4ZphYv (NTU)
二、【买卖文管理原则】
(1) 买卖、合购、租屋、家教、工读、交换之类有金钱交易的文章,
有发文需求或寻找相关资讯的板友,请移驾到NTU_Goodlife板。
(2) 揪团、赠送、征人、问券、遗失、网宣等文不在此限,两个板都可以发文。
如发表(1)类别之文章将直接删除。由台大相关位发出、或需求对象为台大
学生的工读、征才文不在此限,唯需注明与台大相关之处,方可视为例外。
(2)类别具有时效性且无讨论价值之文章,在到期时板主得直接删除。
三、【广告文管理原则】
 凡不具讨论性质或公共利益,且纯粹借由板面达到宣传目的者,为广告文。
与台大相关的广告文:自其发文期限从发文日当天起算十天,得删除原文手
动置底一次,但以一次为限。广告文可保留到活动当日后删除。
与台大无关的广告、商业广告、无活动时限的广告,一律收入文摘区(Tab)并
将原文从板面删除。
四、【申请举行投票与赌盘】
 有需要于台大板举行投票与赌盘者,请寄信联络板主申请。
 板主同意则会协助举行活动,并公告之。
 问卷调查及看板事务不适用此申请。
 请依照下列格式来信:
 标题:申请举行投票/赌盘
 内文:(1)说明事由与规定
(2)文章标题
(3)选项
五、【申诉管道】
见#1CLXxDNX (SYSOP) [ptt.cc] [公告] Ptt申诉制度变更
可申诉到小组长层级的申诉:
对下列板主行使的权力
有异议者可向小组长申诉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请参考
2. 制定板规权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3. 看板隐板权
申诉案所负责板主需要回避时
小组长代为处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况外的申诉案小组长得不受理
六、板规修改历程
2010/04/06 新增买卖文管理规则。
2010/07/22 陆续修订一、二、三级规定与嘘文规范、另外规定。
2010/11/12 将交换文纳入买卖文管理规则。
2011/08/19 修订另外规定。
2012/06/26 修改水桶时间,发文及推嘘文规则。
2012/10/10 修订一级和另外规定、增加及修改二级规定
2012/11/19 取消一、二级的分类,增加文章和推嘘文规范以及违规管理办法分类,
修改发文及推嘘文规则,增加时效文规则。
2012/12/16 修改板规10、11条。
2013/02/06 增加另外规定(4)
2013/02/19 修改广告文、买卖文之规定
2014/5/19 板规13条 增加乡民复决条款
新增14条 禁止冒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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