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9-1 张译文 民法债编总论二 期中考

楼主: CHRyan0127 (莱恩CH)   2020-11-12 21:34:04
课程名称︰民法债编总论二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张译文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0/11/12
考试时限(分钟):120分钟
试题 :
说明:
一、 考试时间:13时20分至15时20分,共2小时。请把握时间,并请务必签到。
二、 答案卷上请清楚标示题号,但请勿抄题。
三、 可参阅不附判解的法典,但不得参阅讲义、书籍、笔记或其他参考资料。
四、 试题不必收回。
第一题
甲有一手好厨艺,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可以自己开一间义式小餐馆。甲的好友乙
也深知此事,因此就趁著自己从事房屋仲介业务的机会,帮甲留意许多金店面的出租资讯
。两人也常常到处相约看房,讨论著未来餐厅的装潢、布置。其中,房东丙所有的A屋,地
点良好、交通便利、室内坪数与格局也都恰到好处,深受甲乙二人青睐;唯一的缺点就是
:甲的房租预算只有5万元,但是房东丙的租金要价实在太贵了……
意外的是,或许受到疫情的影响,房东丙不再坚持原订租金,降价求租。乙知道
了这个好消息以后,急忙想把这个好消息与甲分享,可惜一时无法与甲取得联系。乙见机
不可失,便决定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为期一年的租约:月租只要4万元,远低于当地6
万元的行情价。试问:乙得否向甲请求一般房仲行情的半个月租金(2万元)作为酬金?
(15分)
第二题
有位帅哥甲一直想要一辆敞篷的奔驰。某日,他路过灯光昏暗的台南,正巧发现
路边停著一台敞篷奔驰A车,车门微开,看来车主丙闲置已久。甲见机不可失,趁著四下无
人,把A车占为己有。发动引擎,踩下油门,好不拉风。
半年过去,喜新厌旧的甲迷上了特斯拉。于是先将市价250万元的A车,以300万元
的市价卖给善意的乙。随后,甲又用卖车所得300万元,购入市价200万元的特斯拉B车一辆
,做为新的代步工具。
丙知悉此事后,一直犹豫不决究竟要如何处理。三年后,丙终于决定采取法律途
径解决此事。试问:(温馨小提示:本题作答时,不必讨论侵权责任)
(一)丙欲依据民法第767条规定,向乙请求返还A车所有权。是否有理由?(10分)
(二)丙是否得依何项请求权基础,向甲请求250万元?(15分)
(三)丙是否得依何项请求权基础,向甲请求300万元?(10分)
(四)丙欲向甲请求使用A车半年的不当得利,相当于租金120万元。甲则提出以下抗辩:
第一,甲丙之间并无租赁契约,甲从而不负有给付租金之义务;第二,A车闲置已久,可
见丙并无利用规划,因此亦未因此受有损害;第三,丙知悉此事已逾二年,请求权应已罹
于消灭时效。请针对上开当事人间主张所涉及之法律争点,说明丙之请求,有无理由。(
15分)
第三题
在戊的胁迫之下,甲以300万元价格,出卖市价1000万元之A地于乙。乙嗣后随即
转赠于善意的丙。乙为缩短给付关系,便指示甲直接将A地移转登记于第三人丙;并且约定
:甲如未依约履行,丙对甲亦有直接请求权。甲将A地所有权移转于丙后,丙又将A地以800
万元转售于丁。
事过境迁,甲越想越不对劲,便依民法第92条规定,向乙撤销其买卖契约的意思
表示。试问:
(一)假如乙明知胁迫情事,甲应向乙、丙、丁何人主张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客体与范
围为何?(15分)
(二)假如乙不知胁迫情事,甲应向乙、丙、丁何人主张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客体与范围
为何?(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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