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这是当年思虑不周,社团政治权力义务
不了解或是对社上公共事务冷漠而产生下来的历史债。
有人当年做了社长事。但当年社团的公民,有实际政治权力的人
,没有人提出罢免或改选的动作(社团纪录没看到)。
就看这事态一直发展下去。
这反映当年公民意识的薄弱。
现在10年后,有人觉得不公平要给个名份。
在此,
首先先问社长是不是依章程以选举方式,
公民将部分政治权交给社长这代理人去执行社团公民的意志?
社长的法理正当性是谁授与的?
而再问当年有这些政治权力的学弟妹,
为何不利用你们的当年权力去改变这当年这看似不公平的状态?
而10年后,这些权力你们还有吗? 当年有为而不为,这是一种冷漠。
希望这事件,现今的社团公民能记得,过去一件事没做好是如何影响到未来。
此外,我什么要坚持某些事。因为将来如果是小你们好几届的学弟妹做这历史,
这会造成他们困扰:困扰于反应事实还是不得罪你们这些学长姐。
先写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