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学射箭协会    器材借用方法   第一版 2013/2/27通过
壹、    目的
     社团财产为社团公用财产,不得为个人长期占用,影响他人权利。社团财产应随时
 保持完整、可以使用、可调整分配。
贰、    准则
 ◎      社团财产流向必须透明。
 ◎      社团财产应该活用。
 ◎      使用器材必须负使用期间管理、修护、使用安全责任。
 ◎      社团器材分配以当届社队长决定为准。
 ◎      违反此规定严重者不再借用器材。
参、    规则
 一、器材流向
  1.    所有器材的流向必须透明,更动必须经由社队长(器材)同意,否则不可任意携
        出及更动任何装备。
  2.    若发现器材失踪则会同时在社课时间、telnet://ptt.cc NTU-Archery 版上
        以及FB社团内进行征询,一周内无回复视为遭到小偷入侵以窃盗案件处理。
  3.    若器材遗失文发送后刻意回避询问导致器材流向不明则视为严重违规。
  4.    器材调度久经催促有霸占物品之嫌,先施予警告后以多次违规处理,警告后一
        个礼拜持续霸占则以严重违规处理,并以行政手段促请交回器材。
 二、器材借用
  1.    器材使用仅限练习时间(社团课程、揪团练习、比赛期间)。若揪团练习时主揪
        无器材室权限则不可借用器材。
  2.    借用时间结束后必须马上归还器材,若无法归还器材经过允许(注)后可延后至
        最近可归还器材的时间再做归还。
   *注:允许必须透过电话(或当面)连络社队长并且获得同意后po文于telnet://ptt.cc
       NTU-Archery 版上,若无法联系社队长则以通联纪录为凭。
 三、赛弓使用条件(进阶弓使用条件)
  1     参加全大运
  2.    练习、出赛频率高
  3.    肌力可负荷其重量(注)
  4.    动作流畅,不致引发身体伤害
  5.    具有调整修护工具的能力
    *注:检验方法-开弓在暗卡撑十秒后休息三十秒,重复四次以上无回缩
        使用顺序以1.为最优先,若无法满足其余条件则不发给配弓
肆、    罚则
 一、初次违规
      以口头告诫为主,但在补po借出文于p1社版上则不可再次借用。
 二、多次违规
      可责令其交付租金一天一件装备一百元,作为购买、维修器材基金。未交付租金前不可再
      借用器材
 三、严重违规
      不再借予社团内器材,请自行向教练、网络或是通路商购买。
伍、    规则增修
 一、经由社员大会临时动议提案修改讨论后投票决定公布一周后实行。
 二、若本规则有缺失必须即刻增补条文则由社队长立即公布并于一周后开始实行。
陆、    其他
 社队长在社团人数较少或是需要活化社团器材使用得视情形选用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