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icetree (nicetree)
2018-05-09 09:16:08依群组务板判决,文章代码(AID): #1QyQDX6i (ComGame-Plan)
更正原公告 文章代码(AID): #1QvhCcIT (NSwitch) [公告] hanshin33 水桶14日
并已于今日凌晨解除当事人hanshin33禁言限制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10 07:46:00因为解释文最后还是回到人为判断简单讲就是ptt没法律那么细,最终一定会加人为判断不过myfancy对厚问那判决没啥问题就是XD他问题请参考我检举的项目,鼓励暴动又乱桶,桶了又不公告加乱改被公干到不敢做事后,卸任检举在补刀,简言之就这样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09:19:00其实这好事,以后判决不会拿这个比较XD
作者: asd456fgh778 ( ) 2018-05-09 09:38:00
推版主
从代管到现在连续二个改判 希望以后不要再闹到组务板去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09:47:00反正那位也黑掉了,这个切割掉,以后也没机会扯上关系现在版主请好好珍惜,不要再代管出现囉XD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0:04:00自己不敢动的卸任后检举报仇,嗯…不要讲太凶啦,我只是说没差啦就玻璃碎满地
作者:
LonyIce (小龙)
2018-05-09 10:11:00这案子很难做啊...一个判决效力比你高的人向你检举 代表他觉得这检举是成立的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0:13:00权利比你高的自己还不敢判,丢球给你叫你杀现实比戏剧还精彩XD反正那位自己觉得不染一丝污点就好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8-05-09 10:42:00呵呵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见)
2018-05-09 10:43:00任天堂又要岛了
作者:
k314181 (小绿)
2018-05-09 11:53:00群组板原文可以看一下,觉得写的很棒。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2:01:00某人组务公认玻璃心,盖章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8-05-09 12:05:00是说那位C版主不知道是谁啊 7+7+7+7这种判法写出来肯定被当到死的那种 还真的敢写出来
本来觉得没啥 这检举案一出 就觉得小组长这样不行啊
最近有什么大作让小卖店老板忙到没时间回应?我相信生意人都知道装死有害信誉的
检举真的没什么 但身为管理者要能公正判断也不容易XD
不桶不检举->有气量 自己桶->有气魄 自己不桶检举->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2:28:00解桶讲了一堆漂亮、苦役话,解任马上检举(wry
同意LonyIce和leamaSTC的看法,这样会让人觉得是先有罪推定,因为上级都觉得成立,然后硬挤出7+7+7+7这种判法。
作者: hocino (残心) 2018-05-09 14:11:00
这件事看起来就是在位者没有法治的概念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8-05-09 14:23:00第一次知道有组务版 哈
这才是可怕的地方,PTT普遍大学生以上,但是没几个板主有所谓法治概念的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6:28:00新任版主也只有第一桶争议(延伸案例只有警告讲真的组务这样是帮他们一把,和某人切割以后才好做事不然以后任何判决都会被抓去比较,像之前那30天桶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17:30:00
看来报复名单已备份,各位保重
大学再怎样也都要修法律通识,会没有基本法治观念才奇怪,只是很多都法治自助餐。组务帮解套了,版主群要好自为之,头两个判决都太争议了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7:31:00没差啦,只是更显小家子气全世界哪个代管会管到天崩地裂,自己不想想我也管不著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17:37:00
总之玻璃心破碎已经被群组长盖章惹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7:45:00喔,终于翻到法条能用了,来支援阪神33大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17:54:00
楼上有挂?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7:56:00其实就是很简单对事情源头检举,回家来发个文本来不想为这鸟事打字,阪神33有范本就省时间了XD
1QtUfHFt这篇也很有争议啊 不过当事人没意见就算了前代管转录的同时 33大也在组务板检举其他事情XD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18:20:00
终于找到了,阪神33大加油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8:24:00下任后冷处理,一两个月大家都不会放心上了真的是放火的天才非要搞到自己越来越黑不可
看了群组那边最新的检举案,再回头看阪神33大的冤案推文,只觉得中肯到不行。
先回一下hidexjapan版友 其实看到您的推文我觉得在这个版蛮有意思的...因为从前任卸任的版主到代管一直到现在选上的版主群 此版的版友大多数版友认为PTT是人治而非法治所以这时候拿法治出来前,其实我觉得很微妙讲﹝错字﹞至于这个判决...组务那边的裁定 跟版友的看法我觉得是佛印与苏东坡的例子 你的立场决定你的看法一般来讲,冤狱翻案成功,会要求版主发公告单纯解桶某种程度上是 桶这些天已经够了剩余的天数不符合比例原则 所以要求解桶从组务原文版规若加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省略感觉比较像是 虽然版主判决有理 但无版规依据个人一点意见...无意纷争Q~Q其实若对于判决有疑虑 还是可以去信版主或群组长问问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21:55:00
果然是你的立场决定你的看法呢,呵呵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8-05-09 21:59:00你去看组务判决好吗 讲这么多老话一句 PTT人治 那就不要动不动讲哪条版规啊 直接讲版主爽 大家就没话说了
所以请问楼上 你确定我没看组务判决XD?我回的内容还直接从判决内文节录耶zseineo: PTT本来就是人治啊,怎么会有人在PTT提法治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5-09 22:22:00竟然有人引用我的话 XDD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大多数,我只是但纯这么觉得比起法制,PTT更偏向人治不过这个板我也待不久,会讲那句话主要是其他板的经验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22:27:00完全法治阪神33检举代管就成立了,事实上没过还是你觉得人治来看,代管深得人心?XD可以吐槽那么久,自然于法于人没一个合理
好像有些人觉得法治=0自由心证事实上法官 陪审团自由心证的比例都蛮重的
其实我看不懂H大的推文完全法治阪神33检举代管就成立了,事实上没过 ←这句实际上群组长就是看了 厚问的标准才这样判的阿...如果没看过往案例跟现况 直接自主认定 才是人治吧..法治的重点是"有法才罚" 人治是"罚不罚凭主事者的话"就如同上面STC大大讲的,人治就是不讲规矩的不过这种人治太极端...应该是没有哪个版主会这样搞@@
作者: hocino (残心) 2018-05-10 08:50:00
综合某些人的推文,看起来中国已经是法治社会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