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 文化局 97学年度下学期兰阳周补助办法

楼主: hydrasteven (约)   2009-01-08 01:07:11
主旨:本局97年度下学期兰阳周活动补助乙案,即日起接受申请,
   敬请贵会订定各校活动计划,应含有宜兰特色之内容为活动
   主题,于98年2月10日前将各校活动计划书函文检送本局,俾
   便办理审议作业,逾期恕不受理,请 查照。
说明:检附本局“全国大专院校校友会兰阳周经费补助办法”及计
   画书表格供参考。
< 宜兰县政府文化局全国大专院校校友会兰阳周经费补助办法 >
一、本办法规定全国大专院系校友会办理兰阳周活动经费补助标准
审定有关事项。
二、审核单位:申请案件之闪忆,由本局聘请3~5位委员组成审
  议小组,负责审议。
三、补助对象:参加全国大专院校校友会兰阳周之组织社团。
四、补助金额及发给方式如下:
  (一)、补助活动以全国大专院校校友会办理兰阳周活动,并
      于总会规定期间内缴交计画书为限,补助项目中以美
      食、奖金、旅游等项目不予补助。
  (二)、补助金额依所列预算调整之,但以最高三万元为原则
      ,活动计划内容不佳者将不予补助。
  (三)、每年补助款必须于补助年度核销完成,如当年补助款
      未完成核销事宜,则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
  (四)、每年度以申请一次为限。
  (五)、领款请于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以公函检送领据、原
      始凭证、汇款金融机构与帐号及成果报告至本局,俾
      凭播款。
五、每年寒暑假各召开审核会议。
六、本办法奉局长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 小叮咛
于下学期举办兰阳周的分会伙伴们,
请务必要在02/10之前将企划书完成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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