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回复 高雄医学大学等学校的问题

楼主: hydrasteven (约)   2008-09-13 20:31:27
※ 引述《YENFANG (舅)》之铭言:
前文恕删,我想表达一点我的想法,有任何想法欢迎继续交流。
推 chieh0124:不好意思..我想请问一下唷!! 09/13 00:05
→ chieh0124:我是高医兰友会会长..但是我不知道你发这篇文的意义是啥 09/13 00:06
→ chieh0124:我们是不是有细节没有搞清楚.有必要这样指出学校名称吗? 09/13 00:08
→ chieh0124:这样子办事是会比较快唷??我也不清楚发生什么事.... 09/13 00:09
→ chieh0124:这样子的解决方式会让我觉得.是在制造问题不是解决问题. 09/13 00:11
→ chieh0124:最后.我不清楚问题的症结.所以语气上如果有冒犯的地方. 09/13 00:13
→ chieh0124:请见谅!! 总会的辛苦我们知道. 09/13 00:17
发这篇文章的意义,
应该是想让其他有一样疑问或类似疑问的分会,可以从这篇文章得到解答,
标题的意思只是想说明,这是贵会还有其他学校所提出的共有的疑问,
并没有特别要针对贵会或者是认为这样办事会比较快。
如果标题让您觉得不愉快在此先说声“拍谢”啦,我们没有恶意的。
我们当然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
解决的方法是我们理事们一起讨论决定的,
由于牵涉上届还有凭据的部份,所以比较复杂一点。
希望我们可以一起把问题解决。
推 ted52501:感觉标题没必要加高医吧!? 这有点针对某学校的意味!? 09/13 00:18
如果标题让您觉得不愉快在此先说声“拍谢”啦,我们没有恶意的。
推 pipibear1:标题似乎不妥当,这应该是要给所有分会看的,为何要特别 09/13 09:40
→ pipibear1:指出高医。至于返乡专车的单据,在之前就有缴交要核销, 09/13 09:42
→ pipibear1:单据已缴出去了,现在我们要拿什么去核销!! 09/13 09:45
上一篇的第四段以及倒数第三段有特别针对此事做说明,
并于第三次大会特别说明了我们的难处,以及讨论出解决办法的过程。
最后也询问各分会对于我们的处理方式有没有疑问,可以当场提出。
对于上次大会报告事项若有任何疑问,可请询问贵会会长或上次大会与会代表,
如果还是有不懂的地方我们可以再说明更清楚一点,谢谢您。
推 sunkelsa:我上次有反应过类似问题  好像被砍了  (菸) 09/13 17:32
→ sunkelsa:第一次是不小心? 第二次是故意讨战? 09/13 17:34
→ sunkelsa:虽然说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09/13 17:35
→ sunkelsa:但是发文能够注意一下 不是比较好吗 09/13 17:36
有关您提到上次已经反应过类似的问题,我也不清楚文章怎么会不见了。
基本上应该只有您本人和版主可以删除文章,
但我们已经很久没跟版主联络了,所以...?我也不清楚。
也没有所谓挑战不挑战,我想也就是您说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吧。
如果标题让您觉得不愉快在此先说声“拍谢”啦,我们没有恶意的。
ps 抽菸有害身体健康。
作者: chieh0124 (chieh0124)   2007-09-13 00:05:00
不好意思..我想请问一下唷!!我是高医兰友会会长..但是我不知道你发这篇文的意义是啥我们是不是有细节没有搞清楚.有必要这样指出学校名称吗?这样子办事是会比较快唷??我也不清楚发生什么事....这样子的解决方式会让我觉得.是在制造问题不是解决问题.最后.我不清楚问题的症结.所以语气上如果有冒犯的地方.请见谅!! 总会的辛苦我们知道.
作者: ted52501 (下雨§不愁)   2007-09-13 00:18:00
感觉标题没必要加高医吧!? 这有点针对某学校的意味!?
作者: pipibear1   2007-09-13 09:40:00
标题似乎不妥当,这应该是要给所有分会看的,为何要特别指出高医。至于返乡专车的单据,在之前就有缴交要核销,单据已缴出去了,现在我们要拿什么去核销!!
作者: sunkelsa (阳光灿烂)   2007-09-13 17:32:00
我上次有反应过类似问题  好像被砍了  (菸)第一次是不小心? 第二次是故意讨战?虽然说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但是发文能够注意一下 不是比较好吗原PO删掉了 因为我用推文原PO寄给我的信,我倒是还留着 = =
楼主: hydrasteven (约)   2008-09-13 21:18:00
嗯,原来如此,那也许原PO会跟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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