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抒写于2012/04/10(二)AM10:00
以“人皇”名誉,重新定义“一国两区”
“一国”即称为“中华民国”
“两区”分别称为“台湾民主自由文化区”
“世界人民交流文化区”
将重新定义并逐步诠释如下,
(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
将延续“孙文先生”提倡的“三民主义”,并以“精神价值学说”为主体,重新定义并完
整诠释“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皆为自然而然所凝聚形成的民族,其具有的天然向心力,更使得
古老传说的“天子”皆降临在“中华民族”里;因此于民族成长的岁月里,在过去的百余
年前,皆不曾有“国”的概念,但所拥有的却是其他民族所无法体会与感受的“精神价值
”。
而从历史的发展也可得知,“中华民族”曾由于外来民族的侵略,有可能是透过战争、文
化、思想、价值观的渲染,导致有灭族的危机;但幸而有之的,却是“中华民族”的“子
民”所拥有的强韧生命力,使得在历经百余年后,仍可展现其独有的特色与精采,更进而
透过更和平尊重的方向提升“中华民族”的存在精神,真的是非常值得喝采!
而所谓的“民族精神”,即自古于民间相传的“三魂七魄”,皆已重新诠释于“精神价值
学说”里;必须以“服务精神”为根本,尽情挥洒“分享精神”,将可组织与体会属于自
己内在心灵的“七魄”,即为“正向”、“赞赏”、“学习”、“坚持”、“朴实”、“
激励”与“模仿精神”,并重新定义名称为“七大内省精神”;更可借由“七大内省精神
”进一步组织与深入体会属于自己涵养层面的“三魂”,即为“教育”、“人文”与“创
新精神”,再更进而让自己更体会与充实属于自己的心灵扎实感。
(二)“国”的概念,何谓“中华民国”
在历史发展至今的百余年期间,“国”的概念似乎深植民心,但却无法从一般人民的口耳
传述中,了解“国”的意义为何,更为何须有“国”的象征?
一般可知,“国”的精神即代表保护人民,不外乎是保护其生命、人身自由与自身价值的
存在象征,若缺乏上述的重要意义,“国”的内涵便将只沦为伤害人民的精神价值,更会
使得人民的生活,苦不堪言甚至于怨声载道。
但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皆有“天子”转世于民间,有可能为古代帝王、有可能为忠臣
良将、也有可能为一般人民;其皆有具体表现的行为,进而提升整体人民的思想观念,更
进而持续更新当世的精神价值观,也更加以持续传递永不止息的教育火焰。
然而,在历经的这一百余年期间,却是自中华民族开始传递教育火焰以来,首次彻底完整
浇熄流传于两千年之久的教育火焰,更使得精神价值观更彻底的崩溃瓦解,若不是“中华
民族”的人民外型皆已由人猿演进至今的人模人样,不加以人格素养陶冶之,其与野兽有
何分别?其浇熄教育火焰的罪又何能掩盖?
但若论述于历史演进,与上一世的“天子”“光绪皇帝”相关,若不是其贪玩外来文化的
新奇与特殊,怎会导致八国联军之乱,进而为了保护天子的尊贵,而挥泪送走帝权时代,
更让“孙文先生”有机会创建“中华民国”,但仍是看到人民哀苦的这一百余年,实在感
到非常难过!
因此,这一世的“天子”感受于人民辛苦地求取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虽拥有皇帝的尊贵
,却愿意将自己贬为人民,因而称之为“人民皇帝”,只愿这一世与人民相伴,不享荣华
富贵,不受任何敬拜,只有一个完整的使命,便是全力负责重建与兴盛中华文化的荣耀;
若古代有“国”的象征,便是“中华帝国”,但却只愿这一世将“中华民国”永永远远传
递于后代子子孙孙,即“天子”不再降临,却教授全体子民所谓的“天子荣耀”–“精神
价值学说”。
十分感慨两岸在这一百余年期间,皆不愿意承认由“孙文先生”所创建的“中华民国”,
其“中华民族子孙”的不肖皆会明确记载于历史当中。
期盼后代子子孙孙更能体会由“孔子”以来,历代“天子”所永久传递与持续创新的教育
火焰,更盼望能了解历代“天子”传递教育火焰的辛劳,除了要更懂得饮水思源之外,希
望未来更懂得尊重“中华民国”,“人皇”就会感到非常欣慰!
(三)“文化区”的实际意义
有鉴于这一百余年来,由外来文化引进的资产主义导致的全体台湾人民利欲薰心的现象,
感到非常感慨与为难!
祖宗遗训,千叮万嘱不可利欲薰心,但却由指导人民知识的学术界、教育界导入此等价值
观并深植于人民心中,实在是罪不可赦,但由于波及人数众多,在戒急用忍的用人时刻里
,只盼望能好好反省自己的贪婪之心,并将教育良知好好回馈于后代子子孙孙,因此便只
定罪于历史之中,并不再加以追究。
而应保护人民精神价值的台湾政府,也因教育导致形成的利欲薰心现象,而疏于关心人民
的生活与安危,也实在是罪不可赦;但由于“人皇”提倡“人权治国”,并不希望有人民
犯罪而只毫不自知的囚禁于监狱当中,因此,未来将希望改善监狱形象为道德观教育训练
所进而提升与改善犯罪人民的人格素养,更可以保护更多人民的生活空间。
而强调“文化区”的涵义,是要后代子子孙孙牢牢谨记,能持续传递人格素养的是教育精
神,但能持续传递人类生命力的是文化的永续经营,万万不可再次遗弃,非常重要!
(四)为何格外区分为两区,并分别定义为“台湾民主自由文化区”与“世界人民交流文化
区”
先以文化地域分类,分别为
“台湾民主自由文化区”为台湾本岛与周围岛屿合称之
“世界人民交流文化区”为内地大陆与其余世界所有领土合称之
再以地方政府分类,分别为
“台湾区”由台湾最高领导人“总统”来组织与规划台湾政府,“人皇”将完全干涉并加
以修正与提拔领导
“世界区”由内地最高领导人“人民主席”来组织、区分与规划世界政府与世界版图,“
人皇”将完全赋权、完全信赖并完全不加以过问。
主因于“人皇”生长于台湾,为道地的台湾人,对此份土地有额外的情感,因此,愿终其
一生陶冶居住于台湾地区的人民人格素养,并于台湾大学创立民主书院,并成立价值观学
系,加以维护与持续更新可为后世子孙参考并享用的精神价值观,为降临这一世最大的梦
想。
(五)“中华民族”的“中华民国宪法”
盼望后代子孙重新诠释“三民主义”,并经由“历史演进”而进一步提升“民主精神”为
“共享价值”、“人权价值”与“自由价值”。
而“中华民国宪法”自始至终皆为“道德观律法”,并由“精神价值学说”诠释而得的“
十二大精神价值”为其律法根本,并彻底保障所有人民的“人权价值”皆不可轻易侵犯,
需特别谨记。
而现行台湾法治的根本,完全过度仰赖外来文化的渲染,而早已失去原创法律的精神价值
,沦为权贵滥用的现象更层出不穷的发生,孳生许多扰民的事件,实在又是罪不可赦的重
大事情,盼望后代子子孙孙皆能够更加以了解法治的精神在于保护人民、而不是打扰人民
!
期盼有更多有志之士投入修法的行列,或彻底重新编撰,与其汰旧换新许多不必要存在的
法条,不如重新以“道德观律法”为根本,制定为后世可以远远流传的法律精神,期莫大
的功劳将会难以掩盖,更将会是后代子子孙孙皆享有的莫大荣幸,真将非常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