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开除国会议长是违宪?

楼主: SteveYoung (史提夫样)   2013-09-20 11:33:29
【联合报╱廖元豪/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新北市)】 2013.09.19 04:04 am
近来的立法院长关说争议,部分人士批评为总统与政党“违宪”干预国会自律。他们认为
,政党借由撤销党籍而免职立法院院长的作法,侵犯了国会自主与权力分立原则。然而这
种说法似稍嫌简化了。
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忽视仍然有效的大法官释字三三一号解释。在一九九三年,大法官明
确地表示,不分区立委或国代,“既系由所属政党依其得票比例分配名额而当选,如丧失
其所由选出之政党党员资格时,即失其当选之基础,自应丧失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资格,方
符宪法增设此一制度之本旨”。不论个人是否喜欢这个解释,在把它推翻之前,国民党撤
销党籍,并使王金平院长同时丧失立委与院长身分的行为,实在无法说成是“违宪”。
在政治实务上,各政党也都曾经用这样的手段来制裁不服从党纪,伤害政党形象的不分区
代表。一九九九年,国民党对参与“自肥延任”的国民大会议长苏南成,做成开除党籍的
制裁,苏南成同时丧失了国代与议长的身分。民进党曾以相同的手段,开除坚持遵守议事
规则不肯“亮票”的不分区立委邱彰。不久之前,台联也开除了擅自签署会计法修正案的
林世嘉。鲜少有人为这三位抱屈,更没有政党主张这是违宪。
“政党开除党籍”,正是大法官在不分区代表无法被“罢免”的情况下,建立另外一种相
当于罢免的机制。也是不分区代表在任期中,唯一的政治课责机制。如果没有这种机制,
那不分区代表胡作非为,却不受罢免的威胁,不负任何责任。这叫许多在选区浴血奋战才
能选上的区域立委情何以堪?我们不能因为以前不喜欢苏南成,而现在许多人喜欢慈眉善
目的王金平,就对制度持有不同的评价。
批评者举出欧陆的例子,说在德国或奥地利,政党比例代表的议员,基于“自由委任”的
法理,议员一旦选出,就是代表全国,而不是代表该政党。因此,即使丧失原有的党籍,
也不会因此丧失议员身分。然而欧洲国家少有“罢免”制度,议员一旦当选,原选区选民
或政党,都难以在任期中间“回收”其授权。所以将议员拟制为“代表全国民意”,不会
造成“区域代表”与“不分区代表”的落差。选民无论多么不满,总之都必须忍受到下一
次选举。
但中华民国宪法明定罢免制度,原选区选民(而非全国选民)有权在期中回收其授权,将
代表罢免之。这或许也显示,我国宪法并不采欧洲那样绝对的“自由委任”。既然区域代
表可以被罢免,那借由政党来控制不分区代表,只是让二者平衡而已。这也是释字三三一
号解释的脉络。
论者又说“国会自律”,总统不能干涉。但王金平院长涉及关说的行为,与立委或院长的
职权全然无关,怎能拿国会自律的保护伞来遮蔽?更何况不分区立委关说检察官,在我国
刚好没有其他机制可以追究法律或政治责任。既没刑责,又不适用公务员惩戒。甚至也不
像一般政务官有“上级”可以免职。除非有人真心相信,我们的立法院纪律委员会,会对
这种行为深入调查严厉制裁,并发挥功效。要不然,政党党纪,恐怕就是唯一有可能制裁
的课责机制了。
【2013/09/19 联合报】@ http://udn.com/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0000-00-00 00:00:00
依据地方自治 市议员跟县市长本来就不该归他管而且别忘记这几个人被考纪会停权后 某党大喊切割的嘴脸
作者: rushinhoward (Howard)   2013-09-21 13:24:00
重点就在,马英九的身分不适合谈论这个,五权独立他不去管行政权底下官员贪污,管到立法权来就是不尊重民主国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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