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苹果踢爆定价收红包 政大校长求偿500万败诉

楼主: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9-01-17 10:22:21
《苹果》踢爆定价收红包 政大校长求偿500万败诉确定
院前院长郭明政(左)指控《苹果》报导不实,但求偿败诉。资料画面
政大校长郭明政2011年担任该校法学院教授时,为儿婚礼发电邮邀法学院同事喝喜酒,明
示愿来喝喜酒的请分摊餐费,“1人2000,2人同行打7折2800,3人以上还是2800”等。事
后郭男不满《苹果》及中天电视报导他“定红包价”,认为名誉受损,控告2媒体及撰稿
记者分别求偿5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但最高法院认定《苹果》及中天只是对可受公评
之事适当表达意见,且相关报导具有公益性及高度新闻性,今判两媒体免赔、免道歉确定

郭明政提告主张,他当时发电邮给同事写着:“各位务请接受我的恳请,没空过来的请不
要送礼,包括礼物。 参加的就请分摊一些餐费。1人2000,2人同行打7折2800。3人以上
还是2800。如何?太多?太少?拜托,一定要接受我的请托。如果这样能形成一个范例,
不也很好吗?(不好?)全台湾或就我第一个赶(应为敢)开价码的。”意思是“分摊餐
费”,而非“规定红包价”,因为自己于儿子结婚下个月就出任法学院院长,要经手很多
教师升等业务,若未先定出礼金标准,一旦收到6000元、1万元,反而更困扰。
郭明政还表示,《苹果》以“真稀奇!政大院长娶媳妇规定包2千”、 “民众笑:包多少
哪能明示”为标题,报导指他规定红包价,与事实显然不符,此外,举办婚宴及邮件内容
都是他个人隐私,《苹果》报导也侵害他的隐私权。
至于中天电视报导“郭明政利用电子邮件发邀请信给法学院42名教授,上面还有写着请大
家一定要接受邀请并且参加的话就要分担一些餐费,甚至连红包价格都直接明定,两人同
行还打七折”等语,郭明政认为把他描述为“定红包价”、“强邀”宾客参与婚宴之人,
严重毁损他名誉,因此向2媒体各求偿5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此案审理时,《苹果》主张郭明政邀请出席婚宴者分摊一些餐费,报导指他限制礼金红包
价,与事实并无不符,而郭在2011年12月报导刊登时,身为政治大学法学院院长,言行举
止不仅代表政大法学院,公务员身分更代表政府机关形象,言行与公众利益有密切关系,
且法学院院长有权处理院内教师升等评比等事宜,自应特别检视他收受金钱的敏感性议题
,可见该报导是针对可受公评之事。
中天电视则主张,报导的依据是郭明政发出的电邮,报导前有采访郭男的3名同事,基于
可信的事实基础而报导,并无曲解不实,也非未经查证,报导有具体叙明郭男的目的是打
平餐费,内容非采负面评价方式,是对可受公评事项为合理适当评论,郭男的名誉权并未
因此受损。
法院审理认为,郭明政发邮件的目的是引领社会上分摊餐费的风气,似乎有鼓励受信者传
布他的新思惟的意思,因此这封邮件应无隐私保护的期待,而郭男的身分地位须受社会大
众检视,他改变旧习,订立红包分摊餐费的思惟,对社会带来崭新的省思及冲击,尤为外
界瞩目,非但具有公益性,更具有高度新闻性。
法官认为,《苹果》在没有妨害郭明政隐私范围下, 针对具有高度新闻价值之事制作报
导,不构成违法侵害,中天电视报导也没侵害郭男的名誉,因此历审都判2媒体无须赔偿
、道歉。全案确定。
郭明政另控《苹果》时任总编辑马维敏等4人妨害名誉,检方先前已不起诉确定。(丁牧群
/台北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14/1500486/
作者: Ja5perle3 (来自南非的约翰)   2019-01-17 13:20:00
我大法学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