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学金融系陈威光老师的教科书"衍生性金融商品"被盗印了。
老师写这本书花了很多心血,请大家支持正版!
以下代po
最近碰到一件讨厌的事:
上个月发现智胜出版公司盗印本人"衍生性金融商品"书出售,委托律师去函,
智胜非但不承认,还威胁向本人要求损害赔偿。令人气愤!
前几天发函给几位和智胜有合约关系的老师 提醒他们要随时注意维护保障
自己智慧财产权。
如下:
XXXX
老师你好: 冒昧致函,请见谅。
我是政大金融系陈威光老师,今年 8月,在书店发现智胜公司未经授权盗
印本人 ‘衍生性金融商品 ’一书出售,遂委托律师去函智胜,智胜非但
不承认,还威胁要向本人要求损害赔偿。我们当教授的都太客气,太相信人,
权益被侵犯了都不好意思发声。是可忍,孰不可忍。在此想提醒老师要随时注
意维护保障自己智慧财产权。
本人‘衍生性金融商品’一书在2001年由智胜公司出版,2010年再版,
本来合约期限到2016年2月。因为2012 及13年销量剧减,有书局同业告知,
智胜还有谢教授出的‘期货与选择权 ’书,可能对本人的书没有积极的推展。
另外本人也怀疑, 智胜可能卖多报少。所以在2014年1月8号,本人通知
智胜希望解除合约,由别家出版。
一两天后智胜公司陈经理与李慧华小姐携带礼盒前来本人研究室,向本人表示
对于本书销售不佳深感抱歉,并同意即日起与本人终止该书合约。另外本人两
本由智胜出版的"‘选择权 ’ (2000,2010年) ‘新金融商品个案’(2003年)
合约也一并中止。
由于本人和智胜合作达17年,本来就一直很信任智胜,有时版权的章也没盖,
而是由智胜直接印刷上去。所以当时解除合约并没有书面纪录,也是信赖智胜,
因为跟陈经理及李小姐也认识了17年,一诺千金,彼此互信。不料两年半后的现在
,却宣称我毁约,威胁跟我要求损害赔偿。
智胜回函坚称合约还存在,同时表示对该书的盗印(POD影印)也是我同意的。
其实从以下几点事实可以看出智胜强词夺理,逃避盗印的责任。
1.以前每年智胜会提供本人本书销售报告书,但从104年1月起迄今
长达2年8个月,均未见智胜向本人提供任何销售报告书,可见合约已中止。
2.本人与智胜中止合约后,将该书改名为‘期货与选择权原理’,
并于同年8月由新陆书局出版。这两年来也不见智胜提出侵权行为的告诉,
由此可知智胜其实也知道该合约已中止。
3.智胜宣称本人同意智胜采影印方式出售该书,也是强词夺理。
本人已和新陆书局签订出书合约,怎么可能答应让智胜采影印方式出售,
这不是侵害了新陆的权益吗? 本人之前仅曾同意所撰‘新金融商品个案集Ⅰ’,
因为没有再版,让智胜采行POD方式印制与销售。
4.纵使如智胜所称,本人同意采行POD方式印制与销售,为什么在版权页的地方,
竟然空白,没有影印本人之版权印章?以前‘新金融商品个案集Ⅰ’
采行POD方式印制与销售,都会影印本人之版权印章, 不知是否智胜心虚。
跟智胜合作这么久,相信他们这么久,智胜这样做,这样说,真令人心寒和气愤。
阿里巴巴马云2016年6月23日在华尔街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曾提到
"对于侵犯智慧财产权的行为零容忍!"是的!我想我们也应该这样,
不要让我们辛苦的智慧财产权睡着了!
谢谢 打扰了!
后学
陈威光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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