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民国103年役男申请服内政部(役政署)公共行政役(管理干部)之对象条件
及相关作业规定,自本(103)年8月1日至同年
发布日期 2014-07-17 发布单位 军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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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files/民国103 年役男申请服内政部(役政署)公共行政役(管理干部)
1030717.pdf
一、本次申请资格:凡民国82 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获征集令之役男,且未具
限制条件所列情形者,且应届毕业役男缓征原因或延期征集事故能于104 年1 月31 日前
消灭者,得提出申请。
二、申请期间:自103 年8 月1 日(星期五)上午8 时起至103 年8 月14 日(星期
四)下午5 时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三、服役时间:103 年12 月1 日及104 年3 月16 日。
四、服役地点:内政部役政署替代役训练班(驻地:台中成功岭)。
五、特别注意事项:选服内政部(役政署)公共行政役(管理干部)役男均须加填役男自
愿选服内政部(役政署)公共行政役(管理干部)切结书,经核定服此役别后须接受干部
训练,合格后担任管理干部;不合格者担任勤务役男。
以上,可参阅附档,或直接电洽:内政部役政署甄选组、049-2394462
军训室屈教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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