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二次公告】校内场馆乐活小舖电脑部及自强九舍安九食堂委外经营案公告
公告日期:2014-07-22
国立政治大学场地委外经营案公告(第二次)
【壹、乐活小舖电脑部】
一、招标项目:经营范围以贩售电脑暨周边相关产品业务为主,非本校同意供应之项目,
不得任意增售,否则以违约论。
二、经营地点:台北市文山区指南路二段64号(乐活小舖2楼)。
三、委托营运期间:契约期限3年,契约期限届满,依厂商表现本校保留续订新约之权利
。
四、场地管理费:
1.每月场地管理费不得低于新台币6,830元整,厂商于契约期间须于每月
10日前,以现金或即期支票缴交场地管理费。
2.因营业而产生之各项税赋(含房屋税及地价税)及营业用水、电、瓦斯、
清洁费请厂商自付。
3.决标次日起15日内向本校缴交履约保证金(以5个月场地管理费金额计
收)。
五、营业使用面积约为24平方公尺(以现场面积为准),使用区域之固定设备
未经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动,公共区域不得任意占用或堆积物品。
六、决标方式:开标结果以合于招标文规定,且在底价以上之最高标(含平底
价)为得标厂商,并以所报价函国字大写之总价为准。
【贰、自强九舍安九食堂风味小吃B区】
一、招标项目:经营范围以风味小吃为主,非本校同意供应之项目,不得任意
增售,否则以违约论。
二、经营地点:台北市文山区指南路二段64号(自强九舍1楼)。
三、委托营运期间:契约期限3年,契约期限届满,依厂商表现本校保留续订
新约之权利。
四、场地管理费:
1.每月场地管理费不得低于新台币15,000元整,厂商于契约期间须于每月
10日前,以现金或即期支票缴交场地管理费。
2.因营业而产生之各项税赋(含房屋税及地价税)及营业用水、电、瓦斯、
清洁费请厂商自付。
3.得标厂商于契约签订之日起15日缴交履约保证金(以5个月场地管理费
金额计收)。
五、营业使用面积约为10平方公尺(以现场面积为准),使用区域之固定设备
未经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动,公共区域不得任意占用或堆积物品。
六、决标方式:开标结果以合于招标文规定,且在底价以上之最高标(含平底
价)为得标厂商,并以所报价函国字大写之总价为准。
【参、自强九舍安九食堂风味小吃D区】
一、招标项目:经营范围以风味小吃为主,非本校同意供应之项目,不得任意增售,否则
以违约论。
二、经营地点:台北市文山区指南路二段64号(自强九舍1楼)。
三、委托营运期间:契约期限3年,,契约期限届满,依厂商表现本校保留续
订新约之权利。
四、场地管理费:
1.每月场地管理费不得低于新台币15,000元整,厂商于契约期间须于每月
10日前,以现金或即期支票缴交场地管理费。
2.因营业而产生之各项税赋(含房屋税及地价税)及营业用水、电、瓦斯、
清洁费请厂商自付。
3.得标厂商于契约签订之日起15日缴交履约保证金(以5个月场地管理费
金额计收)。
五、营业使用面积约为13平方公尺(以现场面积为准),使用区域之固定设备
未经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动,公共区域不得任意占用或堆积物品。
六、决标方式:开标结果以合于招标文规定,且在底价以上之最高标(含平底
价)为得标厂商,并以所报价函国字大写之总价为准。
【其他事项说明】
收件截止日期:103年7月24日下午5时整,联络人总务处事务组黄小姐,联络电话:(02
)29393091分机62064,传真:(02)29390930。
开标日期及地点:103年7月28日下午2时,于本校行政大楼五楼总务处事务
组会议室。
公告部门:事务组
附件档案: 档案下载 http://ppt.cc/e-~l
参考连结:
张贴人:黄子芸
最后修改时间:2014-07-22 PM 5:15
公告连结
http://nccuga.nccu.edu.tw/app/news.php?Sn=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