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被Nico卖掉的关系,Doncic没办法提前签下SUPERMAX合约。
※ 引述《wishxuso (蓦)》之铭言:
: 再来就是等10年年资跳出签35%
SUPERMAX也有人讲DVPE,是给母队“第三张合约”留人的制度。
第一张合约新人约,基本上都会签,像Steve Francis那种是极少数。
第二张是新人合约约满的续约,母队可以开QO让球员变成RFA。
这个拜Kuminga之赐,RFA/QO这阵子大家也都很熟了。
问题是2016年以前这个第二张合约约满后,母队没有任何保障。
Kevin Durant当年就是直接走人,拜转播合约大发财之赐,一年团队薪资涨了30%,
KD就用这个暴涨的空间跟勇士签下了30%顶薪合约。
也因为母队也只能开出30%顶薪,薪资上没有优势。
所以后来就有了SUPERMAX这个制度,母队可以提前给“前三队”球员35%延长合约。
(三个判准中最容易达到的,另外两个是MVP跟DPOY,每年都各只有一名)
但SUPERMAX制度有个限制:
“第二张合约期间不能被交易”
Luka Doncic就跟Donovan Mitchell一样,第二张合约期间被球队交易。
所以丧失SUPERMAX资格,依年资只能领30%,要到满十年年资才能拿35%顶薪。
这也是为什么这张合约会是2+1po的原因。
两年跑完的Doncic符合十年年资,可以拿35%顶薪了。
三年后他预计可以签下五年417M的合约。
上面那篇推文有一些内容我补充一下
: edward0811: 季中可丢LBJ吧
LeBron这张1+1合约有完整的NTC霸王条款,本来母队1+1只有第一年有霸王。
但LBJ签约时要求了完整的霸王条款,造成他捡PO的第二年也有霸王。
: stocktonty: 比7000万便宜了
其实就是30%顶薪,Doncic在第二张合约的期间内被交易后,所能拿到的最大金额。
70M这个数字会发生在三年或四年后。
倒著算就知道,70 / 0.35得到200,
当NBA薪资上限200M的时候,35%顶薪就是70M。
今年薪资上限是155M,明年预估是166M。还早,再等几年才会出现70M顶薪。
在有了顶薪制度之后,其实数字也没那么重要了,明星球员几乎大家都是顶薪。
三十年前那种奥兰多报纸办投票“Shaq值七年115M吗?”的事也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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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奥兰多报纸↑
你顶薪他顶薪,每个人都顶薪,前三队还可以加薪,生涯前12年都这样。
现在的NBA没人想吵薪资金额数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