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原PO分享自己的想法,
有鉴于推文中有些人认为防守价值被评定太低,得分王应该多重要,明星赛权重的看法,
在这边分享自己的想法.
可以先参考这篇文章:
DVPE和DVPC的达成条件,
这可是官方定义,不是我们乡民在这边"我觉得XXX比较重要"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42779
MVP在季赛中是第一大奖毫无疑问,
接下来符合条件的就是年度一二三队和DPOY,
这告诉我们,年度第三队>防守一队.
真的不要怀疑,DPOY的价值大概就和第三队差不多,
至于其他那些得分王 XX王的就更不用说了,在官方的角度根本没这些奖项.
事实上,若你是高效率的的得分王,对进入年度队的帮助很大,
再者,PER的计算很吃重得分能力,原PO有采计PER,
所以得分能力强的在这份榜单绝对加分不少.
另外也可参考这篇文章:
以前的Rose条款的触发条件
http://www.ballgametime.com/news/74947.html
新秀前四年
1.MVP
2.两次年度队
3.明星赛先发两次
在以前的规定,DPOY就是比不上明星赛先发和年度队.
我认同原PO采计明星赛的意义,
毕竟明星赛其实是球员影响力的象征,
但和原PO想法不同的是,我认为明星赛只能采计先发,
毕竟先发是票选的,这才能证明他们对当代的影响力,
至于替补,个人看法是不需采计,因为替补基本上就是靠实力,这和年度队容易有冲突,
至于明星赛票王和明星赛MVP我认为也可采计,
但就类似锦上添花,加个1分类似得分王即可.
以上是本人的一点看法,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