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现在裁判最大的情况
不引入挑战,裁判说了算的规则下
演化出一个充分利用规则骗犯的球员
不是很正常的吗?
既可以让对方下场,又可以稳稳拿分
你规则不与时俱进,却责怪钻研的人?
尤其前面有几篇文也提过
在之前尝试过修改的JH条款
针对骗要犯规的鉴别度严格地提升许多
结果哈登又因此进化适应骗犯规则
于是导致一般球员买不太到
只有职业级的骗犯高手才能买到
他透过身体能力和每一次的精密计算做到
而不是随便演靠、裁判爱
如果可以这么简单为什么其他人买不到
为什么几乎全部的裁判都买单?
不要说什么是联盟指示硬捧
真的细究就发现这是不可能的理由
你们不喜欢哈登钻研出的骗犯球风?
那就好好督促联盟针对犯规判断做改变
例如引入挑战和惩罚机制
而不是看到一个买饭的就抵制一个
这样根本治标不治本
犯规判断的问题继续用人力做最大判断
就是会有误判骗犯的可能存在
哈登的打球精神可能你不喜欢
但该检讨的是结构面的制度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