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rasburg (我很低调)》之铭言:
: 第四节最后五秒,George Hill 罚中1球,双方平手,第二球没进,此时比赛还充满悬
念
: ,如果勇士抢到篮板,有机会执行最后一击做绝杀,直到JR抓下最重要的进攻篮板,此
时
: 骑士才确定正规时间最少不败。
: 他犯的错,只是剩下不到5秒时间没有回头再补一枪,教练跟队友也没有喊暂停弥补这
个
: 失误,结果还是进行延长赛。
: 就这个局面看来,最重顶多说JR功过相抵,怎么全球一面倒指责他毁了一场胜利呢?
JR当然是战犯,他不是战犯谁是战犯?
通常我们之所以会称某人为战犯,不会是因为一个偶一为之的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态度
问题,是选择的问题。
这个人在场上没有尽力,这个人在场上不够专注,这个人在场上做出了不合常理的选择,
这就是这个运动员成为战犯的主要原因。
如果JR抢到篮板之后立刻喊一个暂停,找James传球,甚至自己投掉被盖一个火锅或没进
,他都做出了“常人”都能做得到的正常选择,会有人责怪他但不会所有人都责怪他,也
就是不管你我任何人在那个位置,都不可能做出抱着球跑去三分线洗球这种行为,做出正
确的选择,然后尽力而为,成功与否,有时候是运气问题。
举个例子,蒋智贤屁屁接球,我想大家都印象深刻。
蔡仲南亚锦赛战松阪,老邦简单的高飞球处理失误。
老鹰德国软豆战太阳落后三分冲进去上篮绝杀自己(嗯,不过这个可能不是专注力不足或
错误选择就是)
最后一棒打出再见封杀,或是打出去之后以为是全垒打而散漫跑垒被触杀在二垒前,同样
是最后一棒,但我们不太会说前者是战犯,后者那是当然的战犯。
如果今天JR抓到篮板投篮不进,Curry抢到篮板之后不喊暂停直接后场按到投篮键乱丢绝
杀自己,或是Green直接抢篮板一拳尻在JR身上技术犯规导致直接罚两球绝杀自己,那他
们当然理所当然也是勇士队的战犯。
Nick Anderson连续四次罚球不进,都被黑一辈子去看心里医生。这个JR有过比赛到一半
跑去跟场外的对手拥抱的前科,他在比赛的最后都能这么没有专注力,那他之前在场上的
时间难道都在打茫?
你投篮不准,防守有洞,罚球不进,顶多就是酸个几天,因为换作是我们也没能比较好,
但是剩四秒平手抓到进攻篮板跑去三分线外洗球,只因为你记错分数?
这大概跟现在情况差不多:
9局下半1人出局三垒有人防守方只有领先一分,打者打出外野飞球打者被接杀,
然后二垒跑者跑到三垒,接着外野手记错出局数跟局数直接把球抛给外野看台上的观众,
三垒跑者散步回来追平比数。
JR就是在干类似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