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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知道关于胡子Harden当年的交易案已经讨论好多次
不外乎都是关于雷霆为何不愿多付一年200万的价差、为何当初声明坚持不缴税结果两年
后却开始缴税,而且最终还成为豪华税累犯?
可是刚才本人突然意识到一个很关键也似乎从未有人注意过的问题:
为何雷霆决定交易胡子时选择火箭当作交易伙伴?
火箭在胡子交易案之前的数个赛季的成绩:
09-10 42-40 .512
10-11 43-39 .524
11-12 34-32 .515
那三年T-Mac+姚明一共只上场5场比赛
虽然结局是都没进季后赛
可是每一年都有超过5成的胜率,很明显跟弱队两个字扯不上边
事实上可以明显看出那时火箭的体质有在联盟平均之上
否则怎么能在完全没有明星之下连三年维持超过5成胜率?
特别是火箭和雷霆同属西区,而职业运动队伍做交易时向来有个大忌讳:
避免资敌和自己同区的对手
因为不同区的对手要等到冠军赛才可能碰头
所以说雷霆把自己的核心球员交易给一支已经有底子在例行赛拿下5成胜率的同区队伍是
不是很不智的作法?
是不是太过自信以为火箭加入一个胡子也仍然无法对自己产生威胁?
特别是我记得当时东区的巫师队貌似有向雷霆提出以Bradley Beal为主菜的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