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蒙斯身上,你既能找到众多昔日巨星的的影子,又能预见未来篮球的模样。他是矛盾
的混合体,是终将迎来加冕时刻的真命天子。
1989年,戴夫·西蒙斯(Dave Simmons)远渡重洋来到了澳洲大陆,这位才刚从俄克拉荷
马城市大学(私立学校,隶属于NAIA联盟)毕业的黑人小伙此行目的无他,不过是为生计
所迫,来到异国他乡寻求打职业联赛的机会。举目无亲心茫然的他,一定不曾想,不久之
后他会成为墨尔本老虎队中的明星,也肯定不曾期待,会在这里遇见真爱,并就此落地生
根。
5年之后,戴夫与朱莉——墨尔本当地的一位白人单身母亲,独力抚养著四个子女——组
成了全新的家庭,1996年夏天,朱莉诞下了他们爱情的结晶,班·西蒙斯(Ben Simmons)伴随着亚特兰大奥运会热烈的开幕式呱呱坠地。
得益于父亲是墨尔本老虎队的传奇球星,班·西蒙斯自小便沉浸在浓烈的篮球氛围之中,
他的四个哥哥姐姐成为了他生命中最早的篮球教练。他的三哥利亚姆如今再回忆起小弟刚
刚接触篮球的情节,还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等我们放学回来,他(西蒙斯)已经
翻出了我们的护腕头带,还有阿伦·艾弗森(Allen Iverson)的球衣穿戴完毕,就坐着
等我们下课。我们才刚进门他就缠着我们要打篮球。”他坦诚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个昔日
只有被自己教育的份儿的小弟弟,会在日后成为震惊篮球的未来之星。
当然,成长于澳洲大陆,西蒙斯不免会受到当地文化的冲击。在这里,最受欢迎的运
动是澳式足球,比起美式足球来,前者的比赛中没有那么多先进的护具,澳洲人崇尚对抗
,享受着肌肉直接撞击时产生的痛的快感,更享受靠着力量征服对手所带来的愉悦。
西蒙斯自然也渴望成为同龄人中的最强者,只是他渐渐发现,比起在草皮上满场跑,他更
喜欢篮球一下一下敲击在实木地板上的声音,而且他越长越高,鹤立鸡群的他开始与澳式
足球显得格格不入。
在西蒙斯决定专注于篮球之后,他那位球星爸爸,自始至终都在和他强调一点:“传球第
一,得分第二”,这在日后成为了西蒙斯的比赛标签。他从后卫打到中锋,从澳大利
亚体育学院打到了国青队,无论在哪个级别的比赛中,他的光芒都无人可及。
他的教父大卫·帕特里克,戴夫的前队友,如今是美国大学篮球教练,在看了一场他
的比赛后,立刻向他的父母表达了把本·西蒙斯带到美国去的想法。不出帕特里克所料
,西蒙斯在美国名校蒙特沃德学院成为了明星,有无数球探在看他的比赛之后啧啧称赞,
认定他有着状元秀级别的潜力,并为他在比赛中所展示的特殊气质所倾倒。
他显然继承了父亲出众的身体天赋,在美式训练的调教下,他非常擅长放大自己的身体优
势。利用个人能力碾压对手,这显然是不折不扣的美式篮球打法;但他又谨记着父亲的教
诲,在球场上永远秉持着“团队第一”的理念,他在澳洲篮球场上收获的,不只是超越同
龄人的对抗,还有敏锐的球场视角以及无私球风。
正是他这样集澳洲及美式篮球之所长的天赋,让球探们视其为珍宝。多年的观察经验以及
直觉告诉他们,本·西蒙斯是如独角兽般珍稀的篮球天才,在他们的记忆里,上一个打着
类似篮球的球员,叫做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
by台湾FANS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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