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felix (清云)》之铭言:
: 如果一堆这种文那当然是洗版 但每天就1.2篇而已
: NBA版就算没有洗版文时 一天大概也会有2.3页以上的文章
: 然后只会穿插1.2篇LYS文而已 这到底是会有多大影响力?
: 有些人甚至连人家要怎么赚钱你也要管?
: 除非这论坛是你自己架的,不然有啥理由管很多人在看的东西?
: 你讨厌某人 就发动影响力不让某人的商品在全联上架
: 然后还大声说 我没禁止他在大润发卖啊,这很怪啊
: 除非那东西违法被下架 不然有不少人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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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不是全联的经营者 为何只因不想看到某人赚钱就希望他销售管道少一个?
: 言论自由又不是说他还有发声的管道就不算受限
: 而这论坛也不是版众的私有物 除非板归规定不准做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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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W大的理由,所以我认为应该从板规精神讨论LYS文的存废。
在此进一步提出我个人的看法与建议。
首先,我们不应因人设事,而该从板规的一般标准,看看LYS文是否经得起这些检验?
※1.文章砍除原则※
1-2. 个版闲聊文: 讨论内容不足、无数据参考、无根据之闲聊文、心得薄弱等。
1-3. 球员比较文: 蓄意针对两名以上现役球员比较,于文章内辩论造成争吵者。
1-4. 如果如果文: 加入过多假设性、不可能发生、如果成分高、臆测幻想文者。
1-5. 张飞打岳飞: 抓两位不同年代之球员做无意义、现况就是无法比较结果者。
1-6. 蓄意争吵文: 发文攻击、造成后续讨论无法聚焦、模糊焦点,造成争吵者。
1-8. 扭曲台媒文: 新闻或专栏、脑补太多、扭曲事实、标题杀人、搧风点火者。
1-9. 引战反串文: 经举报有抓到反串事证、试图分化两派球迷试图引战争吵者。
再来,我们看看板规的《其它规范》部分,也就是较具“针对性”板规。
其它规范:“亦伸文”
关于李亦伸之文章,标题末须加注LYS,违反以下规范即删文。
1.比赛战况文一样如同 [新闻] 规范,每 ID 每天限发一篇新闻。
2.[专栏] 发文,每日一篇。
“动网文”
#1MirkfR9 (NBA) [ptt.cc] [NBA] 看板 选情报导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454594985.A.6C9.html
70068 m11 2/04 [马路探子] □ [NBA] 看板 选情报导
投票结果已出,可参考 #1MgOYNbj、#1MgBAOPF,因发文有许多争议,
因此研议投票,如投票结果,此后禁止动网发文,违者删文处理。
“移花接木、翻译错误记者文”
#1NJaZ_gW (NBA) [ptt.cc] [公告] 六条投票板规试行两周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464748287.A.AA0.html
1.若有板友可以查证、检举记者出的新闻有错误资讯,就丑一
2.丑一后,公告记者姓名。
往后贴此位记者新闻,标题打上记者姓名。
3.再次被抓到资讯严重错误,就立即禁止此位记者的发文。
“中国文章或香港文章”
1.不论是使用外絮以外何种分类,
2.标题及文中的球员名称请一律使用英文姓名,球队名称使用台湾译名
3.禁止在非台湾通用译名后方,括号加注英文名的发文方式。
4.若标题中译名符合台湾通用译名可不修改,由板主群判定。
根据以上,我个人有几点心得供大家参考。
1.本板板规在设定上,“本板亲善原则”更重于“言论自由原则”。
例如: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的写法并无其它恶意,亦无悖于官方限制,
但其说法不亲善于本板使用者之习惯,本板使用者有权利票选板规禁止此写法。
如果大家同意这样“本板亲善原则更重于言论自由原则”的顺序。
那么LYS文可以直接交付板友投票是否禁止。
毕竟其文几乎篇篇“被嘘爆”,显然是不符合“本板亲善原则”的。
补充一下,
我个人支持言论自由的范围是,LYS有他的言论自由,
但本板板友有权利公投是否在此阅览其文章的自由,两者间并不抵触。
就像有些板友有其言论自由,在脸书论其心得、骂某球员,这当然是他的自由,
但不等于本板板友无权共同投票禁止这类在本板出现不受本板欢迎的言论。
(这点看法与W大稍有出入)
2.本板板规在设定上,对“认定为不良”的来源网络(上述动网)与作者(上述记者),
是认定可以限制其文章的。
如果大家同意这样的历史投票意义(动网存废),与对记者不得丑二的要求,
那么LYS文可以直接交付板友投票是否禁止。
如果其文违反心得薄弱、脑补引战…等限制,且远不只丑二,自然可以依板规禁文。
补充一下,
我个人不支持针对性板规,比较倾向原则性板规,也就是对事不对人。
动网、出错记者,或LYS…过去文章素质被本板认定为不良的,不代表未来也一定差。
所以个人认为可以比照板友遵循的板规予以限制即可,倒不用“此后不准进来”!
例如,某篇“作者为LYS”的文被“网友F00L”从“动网”转贴过来了,
其中有违反本板板规之处经板主判决确定,可依规定:
(1)限制网友F00L的本板发言权(水桶若干日),因为贴文引用即有筛选之责。
(2)限制作者为LYS的文章(禁转若干日),若该作者重视本板,自会调整文笔。
(3)限制出处为动网的文章(禁转若干日),若该论坛重视本板,自会改善品质。
上述(2)(3)人家不在意本板的不欢迎而未改善,
大不了就是再判决再禁转若干日而已,不用因人设事特别针对LYS及动网设定板规,
而相对“出错”记者文的规范就相对温和。
具体做法其实是有可行之道的,只要编辑“引言提醒”即可。例如:
四、专栏:由媒体专栏、运动网站、运动部落格文章,须满足150字,
转贴者须附上原文网址连结以及出处.每 ID 每天限发一篇专栏.
由板友撰写者,请用分类[心得]
目前暂禁出处:
1.动网 (https://www.dongtw.com/) (#XXXXXXXX)20170503~20270503
2.虎扑 (https://nba.hupu.com/) (#OOOOOOOO)20170503~20170603
3.苹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20170503~20170803
目前暂禁作者:
1.李亦伸(https://goo.gl/YKE2pk) (#XXXXXXXX)20170503~20270503
2.李修涵 (#OOOOOOOO)20170503~20170603
3.廖柏璋 (#$$$$$$$$)20170503~20170803
请板友转贴时注意禁转限制,违者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