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依大法官释字509解释:
言论自由为人民之基本权利,宪法第11条有明文保障,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之维护,俾其
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挥。
又依大法官释字689解释:
为确保新闻媒体能提供具新闻价值之多元资讯,促进资讯充分流通,满足人民知的权利,
形成公共意见与达成公共监督,以维护民主多元社会正常发展,新闻自由乃不可获缺之机
制,应受宪法第11条所保障。
故关于各个专栏,管见以为无论是否大众对于文章内容有无内涵,应当都尊重大家意见。
就是因为大多数的人都把文章内容当做是一种娱乐,所以不可能限制转贴的人贴文,有什
么市场就会有什么需求,这是千年不变的道理。
故管见以为只要你不喜欢就给嘘,喜欢就给推,除非大家投票同意禁某些人的文章,不然
无法限制转贴的问题。伏尔泰有言: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这才是民主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