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MVP的票选制度

楼主: gaowolf (銀狼閃光 三日月劍)   2017-01-31 15:42:37
如题
当今联盟票选MVP时
采取的投票制度是每个投票者皆握有第一名选票~第五名选票各一张
一张票只能投给一位球员
当中这五张选票所代表的分数依序是10 7 5 3 1
因此由加权后总分最高的球员获奖
*目前尚无出现两位以上球员并列最高分的案例
然而 少数时刻 这样的投票制度导致获选的球员拿到的第一名选票不足一半
反映独自获奖者没有明显比其他落选者来得更具单独获奖资格
例如99年的邮差 02年的TD 06年的Nash
因此这三年的MVP总是被多家国外体育媒体列入NBA历来受争议的MVP名单
我对此的想法是:参考内阁制国家的国会选举制度来进行当选条件修改
*内阁制国家的国会要求国会最大党必须获得至少一半的选票 方可独自组阁
如果没有任何政党获得一半以上的选票 则必须由两个或是以上的政党协商后一起组阁
这样一起组阁的那些政党加起来才会拥有一半以上的选票 获得半数的民意支持
此情形是为联合政府
比照内阁制 未来MVP票选时应该要先检视加权后最高分的球员拿了多少比率第一名选票
如果有拿到一半以上的第一名选票 则该球员独自领奖
如果最高分者没有获得至少一半的第一名选票
则从剩下的球员中找出获得第一名选票最多的球员
与总分最高的球员一起得奖
若此两人加起来所获的第一名选票数仍未过半
则再寻找剩下的球员中第一名选票最多者 让这位球员跟前述的两人共同领奖
直到领奖者们获得的第一名选票数加起来有过半


看看99年的邮差 他固然总分最高 可是118张第一名选票仅拿到44张 得票率低于四成
数量只比总分次高的Mourning多出8张 再说他的总分也只险胜Mourning 54分


02年的TD也是 126张第一名选票仅获得57张 也未过半
比总分次高的Kidd多出12张而已 何况最终两人总分也只有相差57分


还有06年的Nash 虽然他的总分比总分第二名的LBJ多出将近250分
可是他的第一名选票在125张中只获得57张 没有过半
上述情况下 让邮差 TD Nash三人独自领奖
似乎对Mourning Kidd以及06年跟Nash竞争奖项的LBJ Dirk Kobe来说似乎不是很公平
毕竟这些人的表现跟获奖者是伯仲之间
*本人绝对承认那三位球员有获奖资格 我所探讨的是有没有单独获奖资格
类似一个四分法的概念:有没有资格领奖?倘若有,那他有没有资格单独获奖?
而有了新的机制 就可以防止有某位球员在表现并未显著胜过所有人之下独自领奖
再说 一起领奖又有何不好?奖项完全不会因此缩水啊
像1995年的新人王就是Kidd和Hill共同得奖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1-31 19:40:00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要这样改的话干嘛还要5张票?这要改的话除了第一名以外的票形同废票像前年DPOY那种第一名最多但却没有获奖的情况还可以说比较可惜,第一名和总分都最高了,你说代表性不够就不够...而且为什么第一个MVP是看总分,第二个以后就看第一名票数?我觉得这个想法只在你脑里很有道理,旁人看起来逻辑怪异的点好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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