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West:若有机会,球员时代的我会离开湖

楼主: Yukirin (いい天気!)   2016-09-20 17:44:25
※ 引述《cksxxb123 (maxwell)》之铭言:
原文恕删。
他提到“但是球员们已经为自己赢得了可以去他们想去的地方的权利”,
我想West在说的其实应该是自由球员制度。
现今,若是一名球员结束了他与目前球队的合约,
根据他的年资,会出现两种情形:
1 受限自由球员:球员可以跟有薪资空间的球队谈合约,
        但是母球队可以跟进其他球队所开出的报价,
        一旦母队跟进,球员就必须留下。
2 完全自由球员:球员可以跟任何有薪资空间的球队谈合约。
在1988年,生涯20049分的Tom Chambers成为NBA史上第一个完全自由球员之前,
一名球员,只要母队老板还想要他,一旦行使了优先承购权Right of first refusal,
球员是没有自主能力离开一支球队的。若是离开,只能透过被交易这个手段。
就算母队老板让你跟其他球队签约了,母队还能拿到补偿。
在这样劳资关系极不平等的年代,
1960年进入联盟的Jerry West,14年职业生涯全部入选明星赛,
你说湖人队的老板有可能让他挥挥衣袖就走吗?
只有八支球队的小联盟,就算他想要喊吹密,
更有可能的应该是乏(ㄇㄛˋ)人(ㄑ一ˋ)问(ㄈㄥ)津(ㄕㄚ)吧。
LBJ离开克里夫兰的时候,骑士老板气急败坏的样子,
就曾经被讽刺是见到黑奴离开庄园而气急败坏的奴隶主。
West的年代,他就是个走不了的奴隶。
看见如今的球员已能为自己作主发出感叹,竟然还会被酸言酸语。
所以说,综观整个NBA不断改变的联盟生态与规则,
谈论所谓“忠诚”其实是一件很怪异的事情。(大概三国志玩太多了)
你说生涯湖人的West忠诚吗?
在球员缺乏自主性的年代,这根本听起来只是像个讽刺。
他也说了,能走的话,这我一定吉走。
你说古早的年代不像现代一样“抱腿”风盛行,
但为了让Larry Bird这支大腿(最大的)继续留在他的明星队里面,
联盟搞出了大鸟条款,让球员可以无是薪资上限与母队续约,
搞出“抱腿风潮大圣”的年代都还无法企及的两支明星队,
再来喊身处其中的球员真是“忠诚”啊~岂不怪哉?
参考资料:
http://www.apbr.org/labor.html
http://www.nba.com/suns/history/impact-tom-chambers-and-unrestricted-free-agency/
作者: UnderStand56 (下面的56站起來)   2016-09-20 20:13:00
月退迷不要趁机漂白姆斯
作者: YummyLin2120 (濠绳再领2120)   2016-09-20 21:58:00
詹迷好凶凶喔 知道开季后要被电了 赶快趁现在讲吗haha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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