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防詹皇经纪人捞过界? 球员工会修法禁“劈腿”
〔体育中心/综合报导〕明星赛结束后球员工会有动作传出,根据外电报导,在明星周期
间已通过针对球员经纪人的几项修法。
此次修法针对经纪人旗下球员及“客户对象”做出调整,以往经纪人要为每个客户在每个
赛季向工会支付1500美元(约新台币4万9500元)的费用,但即使旗下网罗10名或更多球
员,1500美元的数字仍不会更动,球员工会认为有疏漏所在。
新的法案调涨了费用,将来经纪人若有9名以下的球员,每季费用将为2500美元(约新台
币8万2500元),若手握10至19名球员,规费则为5000美元(约新台币16万5000元);超
过20名球员费用涨至7500美元(约新台币24万7500元)。
另外,经纪人不可同时将触角伸向球员与教练(或球队管理阶层),举例说明,“皇帝”
詹姆斯(LeBron James)御用经纪人保罗(Rich Paul)在日前与刚坐上帅位的太阳教练
华特森(Earl Watson)完成签约,未来此种情况将不复见,工会亦明言经纪人将有6个月
时间转移客户,避免违规。
根据报导,新法将在下个球季2016-17赛季正式上路,此波修法针对经纪人客群目标做
出调整,或许将影响未来经纪人“乔事”、球员选择时的考量,牵动未来球员市场。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611552
蛮重要的消息
讨论一下,我觉得提高规费意义不大,其实就算禁止经纪人签教练也非两全办法
但私以为这修法就是在警告Rich Paul或背后的LBJ团队,各位认为咧?
补充一下,认真看完原文,条文仅规范经纪人,若同属经纪公司,只要非同一人各自签下
球员、教练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我更认为这是警告大于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