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哩 超自以为
你以为你是?????
虽然立意很好,但是如果你抓了这个漏了那个怎么半
还有看了政令这两个字就令人超不爽
1.罢免提案人、参与表决者皆有资格限制
2.需由五位符合资格的提案人于SportCenter板联名提案
3.一位主提案人提案后,其他四人需于72小时内于同一文章内附议(且必须"刚好"五位)
4.提案需按照罢免提案格式
5.需经小组长裁定“通过审核”方可进行罢免表决(未依程序如情节严重可永久水桶)
6.经裁定“通过审核”之罢免提案,应由主提案人于公告审核后168小时内于连署板
(PttNewSport板)张贴罢免文,并由连署机开始进行为期14日(336小时)之罢免表决
7.张贴罢免文时,不得填写任何罢免理由(需于提案时填写于SportCenter,仅限于罢免
理由第一行填写以下字样:“SportCenter板 #AID”,其中AID即为该罢免案于组务
板(SportCenter板)之文章代码。
8.参与表决时限填“赞成罢免”“反对罢免”,且后面不得填写其他理由
9.“赞成罢免”票数占总投票数60%以上、且“赞成罢免”较“反对罢免”票数高出25
票以上,
10.有效罢免文,于连署机关闭表决后,应由主提案人转贴至组务板(SportCenter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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