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为何要战版主?

楼主: rrrrewqqwe (stupid111)   2015-07-08 20:38:23
我只是路人,常上来看看LIN和其他球星的表现
今年FA也是颇有看头的,LIN要去哪也还是雾里看花
回到原题,我对PTT所谓的版务和其运作不了解
但既然版务内有提到各级管理者可以变更删除终止每个在板上发文的权利时
我实在是不懂有什么好告的
告赢了只代表即便是版务说了那么清楚,但抵触宪法及法律有保障人民言论自由的权利
一样是行不通的,那这样只要发文不违法律规范我要在PTT各版怎么发文都是我的自由
这样将各版分类,由各版选举版主,其意义就不存在了
因为要维持版上讨论人事物的关联性及合理性,却还要怕吃官司,谁想承担这个责任
今天版主是因为S文不得回复进而删文,站在版务上的确是有其立足点的
但若告到法庭,版主的确有可能会输,因为法律不得抵触宪法,更何况是版务
或许在告赢之后每个版都不需要有版主了,也没人敢当版主
家有家规、版有版规、国有国法,有时候一概而论是有其商议的空间的
俗话清官难断家务事,版上事务也好比这样
在你成年之后父母说这不能做那不能做,但却抵触宪法赋予人们的自由权利
难不成你要去告父母?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游戏规则,发现在这边毫无立足点可以争论
就运用其它方式来打击这边,我个人实不敢苟同这种作法。
※ 引述《peter7258 (I'am Peter)》之铭言:
: 看到版上文章被删除跟告人一事,以下为键盘律师看法,供大家参考。
: (上总版闹到要告人是比较难看啦,但发文要花上不少时间被砍难免火气大,版主是也
: 有为难之处,互相体谅吧。)
: 先讲结论:
: 站方授权版主可以依照版规删除文章,台湾法律在删文上用妨害电脑使用罪判例不多,
: 但这有模糊空间,不是不能告喔......
: 主要是因为ptt文章跟推文是绑在一起的,版主删除文章同时推文也不见了。
: 该文章著作权是属于发文者,站方跟版主有权利依照规范删文,有争议可以申诉,但是如
: 果底下推文很多,甚至推文已经多到有人主张这是他的著作一部分或他合法
: 的言论权利(当然这要看法官认不认可)
: 那么版主若依照版规删除文章,底下推文内容其实是有争议的,这在法院上老实说没判
: 例之前还真不知道谁会赢谁会输。(当然推文者要主张诉讼才行)
: 若依照前面文章被删除的看来,有争议地方在于,被S那篇不能回文,其实只要叫他
: 改标题或重发就好,毕竟那篇快被推爆了。
: 简单来说,原作者要告可能难以成立,但推文或作者本身在其文章推文是可能会被告喔。
: 以巴哈或01为例,删文是删那个人的帖而不是整个讨论串,因此比较没这问题。
: 其他待专业的来分析吧,以上。
: 版规上S文我自己是建议用警告,备份后再删除,直接删对部分推文使用者权利
: 有侵害问题。
: ======以下为找到的判例跟文章=====================================
: 网络上google到的判例用妨害电脑使用罪,这一条主要是针对骇客.公司同事间.男女朋
: 友间盗用密码删除电磁纪录做判决比较多。
: 律师郭隆伟看法是:社群网站或论坛删文的问题,有人会主张言论自由,但这些论坛并非
: 完全公开的领域,要加入需要签署规约,并经过版主同意,版主有权限依照版规进行
: 管理。而且前述行为造成损害公众或他人的结果时才成立,否则光有”无故取得.删除
: 或变更他人电脑或其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行为,而无损害的结果,仍不会成罪。
: 补上站方规定:
: https://www.ptt.cc/bbs/SYSOP/M.1424422623.A.68C.html
: 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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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拒绝或终止您的使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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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本站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致影响言论自由以及本站营运时,本站得
: 拒绝为您提供服务并永久终止您之使用。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21:13:00
宪法保障基本权 但是也授权制订法律来限制基本权行使的范围 不然怎么会有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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