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烦请板友详阅板规再行发文

楼主: Hijikata (副长)   2015-07-08 15:58:06
说明一下s文禁止回复相关板规事宜
板规第一页已非常清楚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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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章砍除原则※
1.一人一日发文总数五篇,多者删除.(分身视为同ID,自删文章亦算.)
  5.讨论串已S者,请勿回复.(仍可推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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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被砍除之文章纪录如下
000791 7/08 walire Re: [心得] 姆斯绝对: 有 逼宫骑士(真心)
明显为回复已被S之系列文 将标题删改再行回文之动作
且内容也与该系列文有关 因此依板规删除
7/08 walire □ [专栏] LBJ的经纪公司 与他对签约的影响
后续此篇也分类错误 暂行锁文处置
至于提告妨碍使用电脑罪部份
ptt早已有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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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无由成立刑法妨碍电脑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诽谤罪。
请勿滥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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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前请详阅板规
今天一个被删文的说要提告
昨天一个大开分身的说他是为了分享更多文章
啊你们看清楚板规遵守规则发文 谁能检举你们阿?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01:00
按铃了啦~ 期待警察的表情
作者: watermelon92 (ACE)   2015-07-08 16:01:00
九吝这么兴奋干嘛= =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03:00
刑法358~363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7-08 16:05:00
拜托赶快告不要只在PTT上面嘴...是要告什勒??呛提告的好像现实世界威到爆耶...版主该吓尿了??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08:00
论检察官跟法官是詹迷和反詹迷的机率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7-08 16:09:00
虽早想到会自找台阶下....没想到也太快了吧..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10:00
登入4100 不像国高中反串啊是板主行使权力有没有超过板规赋予的权力范围,让原po发文的权益受损?
作者: SamstagNacht (蓝天)   2015-07-08 16:14:00
我也觉得写不错不知道为什么要删掉。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18:00
所以要不要告啊?
作者: oneal6110891 (大包)   2015-07-08 16:25:00
赞助100p. 快点高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7-08 16:35:00
怎么又跑出来了XD好像之前很红的尼姑释大师的fu大师在玄奘大学任教吗
作者: OGC789456123 (好煩阿)   2015-07-08 16:47:00
又不是发个酸LBJ的文就能领500搞不懂这些人的想法去当党工带风向领500 比在nba板24小时待命酸lbj好吧
作者: SamstagNacht (蓝天)   2015-07-08 17:01:00
小d比较能够享受一手掌握的权力感啊。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5-07-08 17:19:00
第二篇说要告就笑了 这种咖小
作者: oneal6110891 (大包)   2015-07-08 17:20:00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5-07-08 17:25:00
→ walire : Loser永远不知道世间的真相是什么现实的风向已经变了→我怎么有某签名档的既视感Valor大大击掌一下
作者: SpencerHawes   2015-07-08 17:35:00
1F是问完没有?
作者: toneydouglas (道格拉斯)   2015-07-08 17:42:00
拜托唸一下法律好吗?不要乱解释构成要件我指1楼支持1楼告 看检察官会不会理你
作者: geraldgerald (底特律金属之城)   2015-07-08 17:53:00
受不了了,这边打打嘴砲也可以用到告人,太闲?
作者: swingingbear (Bear~XD)   2015-07-08 18:57:00
那是大学老师?这种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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