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联盟是不是该订规则防止危险动作

楼主: arthurwang (莫言)   2015-05-30 23:45:12
※ 引述《joulin (joulin)》之铭言:
: 故意的危险性行为 有恶意犯规的罚则
: 那如果是无意的 但却是有风险性的行为跟动作 是否也该订一下罚则呢?
不是已经有 Flagrant Foul的罚则了吗?
A flagrant 1 is unnecessary contact.
This is usually when a defensive player swings and makes hard contact with
the offensive player or makes hard contact and then follows through.
A flagrant foul 2 is unnecessary and excessive contact.
This usually has a swinging motion, hard contact, and a follow through.
http://www.nba.com/features/misunderstoodrules_051128.html#Flagrant_Fouls
我认为“Flagrant Fouls”翻成中文“恶意犯规”,会让人产生误导
因为如果去看他判定的依据,跟是否恶意、是否故意,完全无关啊
: 因此先以联盟的判断为主
: 以联盟当下跟后续的裁定 代表联盟认定这几个play 当事人都不是故意的
: 不过 像这一类的行为跟动作 确实有他的高风险存在
与其说判定是否故意,不如说这样的动作是否为“非必要”跟“过当”
举例来说:
抢下篮板要护球时,手肘可能会顶出;
后仰跳投时,为了保持平衡,可能会有一只脚往前伸;
切入为了护球,未持球的手可能会清出空间
但是,这不代表手肘应该挥向对手,脚可以踢人,手肘可以架拐子
基本上,没有其他人可以判定当事人是故意还是不小心做出危险的动作
所以裁判在这部分能做的,只是针对这样的动作是否非必要跟过当
你这时候手肘伸出,是做这个进攻或防守的动作时,完全不该出现的动作吗?
(是否非必要?)
你手肘这时候伸出,如果不是非必要,那是否伸出的角度或范围太超过了?
(是否过度?)
看一下很多上篮的影片,膝盖顶出是常见的,
但是难道因为膝盖顶出有顶到他人,造成受伤的危险,就说上篮膝盖顶出是该罚的?
还是说,前方有人时,上篮膝盖不得顶出?
其实只要是敌对双方有身体接触的比赛,就会在比赛过程中有许多危险的动作
即便是一个普通的动作,其实或多或少都有危险性
试想一下,你是一个个子不高的小后卫,正在追着对方后卫防守,结果追逐的过程中
遇到欧尼尔单档,香蕉你个芭乐,撞到这种巨汉,
以身材来说,除了跟撞到墙一样,搞不好自己头还去撞到他的手肘,不危险吗?
欧尼尔身材壮硕,也很危险啊!只是想做一个单挡,对方小个子后卫朝自己正面冲过来
按照对方矮小的身形,搞不好对方的手肘就往自己的小欧尼尔顶过来,也是有危险啊
球场上真的在很多情境,都会有受伤的风险
很多球员超过30岁之后,都开始伤病缠身
我记得以前看到大鸟最后几年打球
每次他下场之后,就是趴在场边休息,不是坐在椅子上
是椅子不舒服吗?
并不是如此,而是腰椎已经伤到只有这个姿势最舒服
Nash今年也是遇到差不多的状况,这些都是经年累月的伤害啊
所以身为一位职业球员本来就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减少伤害别人
有些球员常容易造成别人受伤,表示他的动作有检讨的必要
同样的,有些球员自己常受伤,也有自我检讨的必要
球队上球员常出现伤兵或常造成对手出现伤兵,教练也有检讨必要
除了赢球,如何维护彼此的安全、维持自己的健康,都很重要,也应该算是球技之一
TD 能长青,除了自己的注重外,教练的安排也很重要
看看以前Pat Riley如何使用Alonzo Mourning,
就知道教练在球员的健康这部分有多重要了
此外,我相信球员并不希望自己受伤,因为健康才有球打,才有钱赚
不过,自己再小心,也会中暗算,这没办法
但是,有一些球员可能平常自己身体训练不足、重训都偷懒或是打球时抓不准分寸
很容易打一打就变伤兵,这种就真的很需要自己检讨
这也是为什么说如果某位球员自己常受伤,自己跟教练也要负一部份责任
: 但我觉得这种事情 或许不该只是期望球员有所自觉而已
: 或许应该要订一些罚则跟规定 让球员在做任何动作之前 多思考一点
: 这样的动作是否有他的风险性 是不是容易造成别人受伤 抑或是自己受伤
: 球员是联盟最大的资产 球员的健康也是球迷们最重视的事情之一
: 联盟或许可以考虑订定这样的规则
: 比如说依照危险的程度 斟酌赛后罚款 或是禁赛
: (禁赛相当严重 所以可能要真的是非常严重的高危险动作)
Flagrant Fouls 已经有罚则,包括禁赛的处分,不是吗?
http://www.nba.com/features/misunderstoodrules_051128.html#Flagrant_Fouls
Both fouls carry a penalty of two free throws
and the team that was fouled retains possession.
A flagrant foul 2 also results in an ejection of the player
committing the foul.
A player also is ejected if he commits two flagrant foul penalty 1’s.
这些都是目前已经有在做的事情了,联盟并非对这些“非必要”跟“过度”的动作放任
这也是为什么在技术犯规之外,又要加上这种“Flagrant Fouls”
另外,现在比以前好很多的是,可以用影片慢动作重播来检视,
然后是由“三位裁判”讨论过后来判定
相较于足球,掏出红牌跟黄牌可以一个人说了算,至少这部分NBA好很多了
会起争议的,主要就是球迷跟裁判的认定不同
球迷觉得这样的动作太过分,应该要判出场跟禁赛,
结果裁判只是判定为一般犯规,或是只有技术犯规,球迷就气炸了
球迷其实没错,因为球迷有球迷的角度跟观点,
大家可以回顾一下过去的live文,
如果是A队跟B队的比赛,回去看这两个版的live文(如果有的话)
你就会发现同样的一个球,同样的一个判决,竟然会有截然不同的评价
甚至还会怀疑,光是同时看两个版的live文,不看画面,会好像在看两场不同的比赛
XD
裁判也有自己的角度跟观点
当然,裁判的判定,也是主观认定,也就会有误差,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有些类似的动作,却有不同的判决
相较于对危险动作的规范,裁判的判定标准一致性问题比较大
裁判的判决怎么维持一致性真的很重要
就好像棒球的主审好球带,不能忽大忽小,忽左忽右,忽高忽低一样
不过,有些时候,裁判也会因为观看的角度、时机不同,而出现漏看或误会
另外,职业球员也会摸索哪些动作今天是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
别以为职业球员都是童叟无欺、正直善良的天使模范生
大嘴米勒都可以说他自己是好人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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