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ohit (NBA※NCAA※CPBL※MLB)
2014-05-16 19:20:33gohit你好:
相信我的上一封信你已经看过了
但我还是得不到你的公开道歉与回应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309条之公然侮辱罪
我已备妥资料
请在这封信发出后的24小时内给我回应
24小时过后我将把资料交至警局报案并且提告
谢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弟在
wannaluv 的文章:巫巫溜溜 谁比较强
的推文中
虚文:干你娘 我火比较强
出言不逊,特此道谦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对不起 请息怒 对不起 请撤告 巫巫溜溜比较强
请板主不要删此文 不然我会被告 哭哭 谢谢
作者: Thiefwix3000 2014-05-16 19:25:00
特此道谦?? 玩文字游戏??
这样也要告 经谋聊 PTT嘴砲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作者: atpmoison679 2014-05-16 19:46:00
这道歉文看了会更想告吧XDDDDD
作者: edison751122 (GO GO Kobe&LBJ) 2014-05-16 21:03:00
讲干你娘真的会被告吗
作者:
Hekate (Sieg Zeon)
2014-05-16 21:16:00超好笑!!!
其实就算原PO真的有辱骂原告的本意 但是对于辱骂一个
作者:
jcto04 (泡泡糖)
2014-05-16 21:17:00这样也钓得到XDDDDDDDDDDD
作者:
x0321j (阿彰)
2014-05-16 21:18:00以后回文要看人了 免得被告
作者:
pp31630 (动手)
2014-05-16 21:20:00超好笑XDDD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05-16 21:21:00台湾人骂干你娘没人当真吧zzz
作者:
DanGreen (DanGreen)
2014-05-16 21:22:00这串让我想到统神
作者:
chxptt (金城武)
2014-05-16 21:23:00赶快设黑单 上ptt最怕遇到这种爱告人的
作者:
hunder31 (骨灰级阿宅)
2014-05-16 21:25:00超好笑 连NBA都有钓客 哈哈哈哈
作者:
fufujack (fufu小孟)
2014-05-16 21:30:00妈的 超讨厌那种就只会告的 还我20万 操他妹的
作者: yoshro 2014-05-16 21:34:00
亲切的乡土语助词~
作者: a3899186 (帅气很可爱) 2014-05-16 21:36:00
好没诚意哦
作者:
Meloes (Melo15)
2014-05-16 21:45:00哈哈哈 神巫巫溜溜 怒藐视哈哈加油
作者: DOGDOGXD (汪狗) 2014-05-16 21:48:00
cc
wannaluv好厉害!!!! wannaluv得第一!!!!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4-05-16 21:54:00无限期支持gohit!!!!!!!!!!!!!!!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4-05-16 21:55:00wannaluv想告就快点告阿 干嘛还写信叫人家道歉自己也只是想要讨个面子 不是真的要告吧 已笑
作者: subwayII (豆奶) 2014-05-16 22:08:00
是在认真什么阿......这里是ptt诶
作者:
eo32 (EO)
2014-05-16 22:22:00啧啧啧
作者:
rahim03 (随风而去)
2014-05-16 22:29:00这个不一定告的成啦...
作者:
a1019 (知书达礼的泰希)
2014-05-16 22:31:00这样也要告会不会太无聊...自己在那边写废文
作者:
Amilous ( )
2014-05-16 22:36:00原本有可能告输 但gohit po了这篇等于确认对象是wannaluv反倒会告赢
作者:
rjar (人是念旧的动物)
2014-05-16 22:55:00是男人就赌一把了
作者: adamsung 2014-05-16 22:55:00
活该 支持wannaluv告死你!
作者:
ftyu (wei~)
2014-05-16 23:10:00XD 要被告哭哭噜~~~
作者: wizard20 (吸吸) 2014-05-16 23:12:00
别怕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4-05-16 23:14:00XD 哈哈
作者:
Mntoday (猛经天)
2014-05-16 23:17:00只能呛 我他妈 我火比较强 我他妈 公认语助词
作者:
wusbetz (我是白痴)
2014-05-16 23:32:00假道歉真表人阿!!!!
作者:
AceID (哈囉)
2014-05-16 23:33:00棍棍
作者:
Benvera (班维拉)
2014-05-16 23:34:00不用怕
作者:
rota (赏你一记南拳让你叫妈妈)
2014-05-16 23:39:00真傻耶你,又没指名道姓,怎么可能告得赢,无聊毙了
作者: norwor (小) 2014-05-16 23:47:00
某些人就是爱用吓唬恐吓来堵人民的思想言论自由,还爱装成
作者: norwor (小) 2014-05-16 23:49:00
一副自己很懂法官在想什么的模样,最好是年轻懂PTT的法官会
作者: norwor (小) 2014-05-16 23:50:00
因为打字就把三字经当回事
作者: a1234577 2014-05-17 00:47:00
没指名道姓告得成吗……
作者: madeinheaven 2014-05-17 00:54:00
好没诚意喔 告下去拉
作者: nbcb (melbourne shuffle) 2014-05-17 01:05:00
很多年前我就怀疑你怎么还没被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