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关高富奸一词判定

楼主: chanon (好啦 可以叫卡侬)   2013-11-20 15:31:04
有关大家最近很常使用的“高富奸”一词,根据板规:
 ※三、发文/推文限制※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为工具,行恶意攻击 特定球员/球队/板友之实,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间之争端.对于遭受人身攻击之板友,若其原
言论并无任何争议,则板主有权加重攻击者之处分。
(注:引战程度严重或人身攻击之藏头文除删文外,视同违规一次,崩溃一词,
      如明确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为挑起争端之范畴.)
该用词也可算于攻击球员的一种或者是挑起争端的范畴,而“奸”字一词依照法院判例,
乃属公然侮辱/人身攻击的一种,更遑论指涉特定球迷为奸迷。
而随着比赛及消息的量增加,戏谑用词及攻击词汇也会不断推陈出新,于硬限制当中也无
法一网打尽,但仍可依照上述板规处理。
由于该用词引起大家对于板规的疑虑,也在这边说明一下处理标准,希望不要有板友再利
用此词汇攻击特定球员,往后的违规也依照此篇判决处理。
近来于【BOX】文中违规的案例非常多,其中多属攻击输球的球队or球员。也呼吁大家以
鼓励代替责骂,以恭喜赢球的一方代替嘲笑输球的一方,尊重各队球迷。
作者: and1hotsauce (855)   2013-11-20 15:35:00
那用富奸义薄算吗?我觉得限制有点多
作者: AllenWallace (腹黑です)   2013-11-20 16:05:00
高富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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