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科比与母亲闹上法院

楼主: FSGuitar (fingerstyle)   2013-05-04 13:05:06
: 必须先声明我只略懂中华民国民法
: 但或许也有参考价值
: 比起乡民胡言乱语应该好一些
: 首先 来了解一下物上请求权
: 物权请求权,又称为物上请求权,其为一种物权法上的请求权,目的是为了要使物权之内
: 容得以完全实现,故当该物权遇到特定事由的妨碍,导致物权人无法完全实现其基于该物
: 权所拥有之权利内容时,物权人得以行使此等请求权已排除该特定事由之妨碍。关于物权
: 请求权之规定,中华民国民法是规定在第76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则是规定在第34
: 、35条。
: 关于物权请求权而言,主要有三种类型:返还请求权、除去妨害请求权、防止妨害请求权
: 。
: 很显然老大应该是要行使''反还请求权''
: 就返还请求权而言,中华民国民法于第767条第1项前段规定:“所有人对于无权占有或侵
: 夺其所有物者,得请求返还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
: 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皆为返还请求权之具体规定。欲行使此项权利
: ,必需要符合下列两个要件:
: 1.请求权之主体须为所有人
: 此项返还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之所有人,此时所有人本于其所有权得以对抗无权占
: 有人,请求其返还无权占有物。
: 2.相对人必需要是无权占有人
: 而此等返还请求权之相对人应该是无权占有人,而此占有人依据中华民国最高法院29年上
: 字1061号判例[1]认为,其须为现在占有人,至于是“直接占有”或“间接占有”在所不
: 问,至于“占有辅助人”系受他人之指示而占有,故非属占有人之一种。
: 所以,很明显的,老大是物品的所有人,
: 只要法院判决确定KOBE老妈是无权占有人,
: 老大就可以用物上请求权请求反还物品。
: 乡民竟然以为老大为了45万告老妈......
: 将戒指拿回来走法律途径又不是要告死老妈,
: 若戒指拿回来,老妈就只要赔偿拍卖厂商一些损失费用。
: 当然难度还是颇高,
: 厂商只要宣称自己是善意受让人通常都是拿不回来,
我想你也是读过法律的
善意是指非"明知"或"可得而知"
Kobe是有名的人物
你说厂商无法"可得而知"KOBE并不想变卖这些物品
这样的主张在法院就可以辩论很久了
根本不会像你说的 只要厂商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
就一定是善意第三人
以上的讨论都是该国适用我国民法的情况下
我国民法继授日本和德国
这些法包括我国民法
最大的特性就是物权行为无因性
才会衍生出善意受让等等东西
问题是英美法系国家不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讲这些根本是没有意义的讨论...
: 这个乡民可能就更不懂了。
作者: robert780110 (隆哥)   2013-05-04 14:14:00
我只知道下这标题的该水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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