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开放了我就会去.理由是: 高雄染疫风险极低,有应对方案并愿意接受风险,
且健身符合个人核心价值观,即追求健康幸福的人生,故在无违法之虞前提,会持续去。
先说风险:
高雄车祸肇事率:13 (件/10万辆,109年数据 )
染疫率:4 (人/10万人,简单以200万人计算)
可知在高雄肇事机率大于感染。骑机车的致死率更高于染疫致死。
在新北,我应该就不会去,因疫情风险不好评估。
我身体健康无慢性病,为低风险族群,家内人员亦然。
再来前文多人以会感染公司同事亲友为理由,认为应忍耐不要成为破口。
我的想法是,第一、公司如担心员工染疫造成停工影响同仁,领导阶层应
采取分流或在家上班等措施来应对,而不是把责任风险转嫁给员工
第二 决定做不做一件事考虑的是同心圆式的关系格局,而不是价值取向,
本质上还是停留在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的理论范畴中,我给与尊重,但不表示
我以此行动
再说价值观
一件事是合法的,我可做可不做,这时候你考虑的点是什么?
我想的是这件事符不符合我的价值观,能不能给我提升我的幸福感,
或者说能提升多少,而我该付出什么样的成本
以在疫情下该不该去健身房运动来说,去了能提升我的幸福感,让我活得更好,为何不去
有人会说,你可以等打了疫苗再去也不迟。我自己的理解,我们终究是要跟疫情共处的,
疫情不会短时间消失,打了疫苗降低重症率而已,清零大概是不容易,有也并不知何时
替代方案呢?组轰菌?钱跟空间都不是最大的问题,问题是健身跟去健身房的过程,和
人的互动,或是只是眼神或几句问候,甚至是偷听他人闲聊或看看健身房中美好的景观,
都不是轰菌可以替代的,那是根植于人类渴望社交的本能
大家如各种原因不去或不能去,我都给与尊重,但说去的人自私,不考虑其他人,应该忍耐,
等等的,我觉得就不必了.自己评估风险,自己做决定,如果觉得去健身房有很多不考虑风险
的人,就不要去,不需要评判他人,尊重其他人的选择
如果要说到自己染疫,给社会医疗体系乃至于国家带来负担和风险的话,这要扯到契约论和
当今人与政府的关系就太远了。
※ 引述《GreenBeret (绿扁帽)》之铭言:
: 我会去办退费
: 原因是我不相信现在的疫情只有这样
: 一堆人根本没去筛检过吧 不知道有多少黑数
: 在家健身可以用一些自制的简易器材 一样有健身的效果只是要花时间自己做道具
: 而且戴口罩去健身效率很差又要害怕会不会有问题 又有人数限制你们其实很难进去
: 果断申请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