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不使用脸部辨识不能进场喔

楼主: risk   2020-07-10 20:57:49
个人不是法律专业, 如有错误烦请指正
个人资料保护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第 2 条
个人资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护
照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病历、医疗、基因
、性生活、健康检查、犯罪前科、联络方式、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
-> 照片属于自然人之特征,是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
处理:指为建立或利用个人资料档案所为资料之记录、输入、储存、
编辑、更正、复制、检索、删除、输出、连结或内部传送。
-> 健身工厂委托研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客户的个人资料进行了处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4sB9P0hxUQ
影片 "我们在取得所有人脸图像以后,我们会迅速的在H端里面,我们就会把人脸图像里面
用浮点运算的方式,取得他的脸部特征值,但事实上这脸部特征值,我们最后会把它变成一
串数位码..."
第 3 条
当事人就其个人资料依本法规定行使之下列权利,不得预先抛弃或以特约
限制之:
一、查询或请求阅览。
二、请求制给复制本。
三、请求补充或更正。
四、请求停止蒐集、处理或利用。
五、请求删除。
第 29 条
非公务机关违反本法规定,致个人资料遭不法蒐集、处理、利用或其他侵
害当事人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能证明其无故意或过失者,不在此
限。
个人结论:
(1) 健身工厂还蛮勇敢或有钱的 (应该有客户是欧盟公民吧! GDPR罚金很高的)
(2) 当事人有请求停止蒐集、处理或利用之权利 (我个人倾向请求删除)
(3) 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应该是教育部
https://www.moj.gov.tw/cp-793-47377-1acb3-001.html
"931 运动服务业 教育部"
※ 引述《dalewang (......)》之铭言:
: 各位大家好
: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去了中和健身工厂发现全改了
: 变成要刷脸才可以进场,柜台人员还跟我说
: 不使用不能进场喔,这次先容许你进来
: 之后会请你的业务跟你联络
: 所以我还是开了我的app进场了!
: 但我就是不想要使用脸部辨识进场
: 因为脸部资料也是我的个资,完全没有事先告知
: 感觉不太舒服
: 后续业务说不同意使用就不能续约喔
: 是不是很棒
作者: badboy99 (新来的是女的)   2020-07-10 21:12:00
推推,这行销根本白痴。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0-07-10 21:22:00
会员卡连结照片很正常吧
作者: xling5216 (xling)   2020-07-10 21:23:00
每扫一次脸就纪录一次你的脸管理进出场大可把最初刷条码的机器放门口,一样可以自己刷条码进出场我觉得会让人反感是,不尊重会员,以及你没有第二个选择,只能吞下去
作者: ezdoesit (你的声音)   2020-07-10 21:36:00
永和有一间以分计费健身房,也是这样:只能脸部辨识入场
作者: xling5216 (xling)   2020-07-10 21:37:00
刚刚查了一下,健身工厂是使用研勤的人脸辨识系统应该是台湾厂商,有兴趣可以去查查
作者: Scathach (师匠)   2020-07-10 22:35:00
这行销长逻辑很怪 变成一串数位码就不能做其他用途?
作者: peter0726 (江 谢)   2020-07-11 01:14:00
这影片根本一堆自打脸,“资料不会流到台湾以外”然后下一句就说“server是用amazon”的云端说有“去识别化”的东西拿来“识别”会员如果他这样说得通的话,所有使用个资都没问题了反正就算存照片也是二进制档案啊
作者: Dwccc (小天)   2020-07-11 07:20:00
作者: ajiunn (icehockey)   2020-07-11 09:23:00
可以请检调主动介入了解健工到底是否违法吗?
作者: martin100 (哈哈哈哈哈)   2020-07-11 11:07:00
大家都在用 就你有问题
作者: cute15825 (Westdo0r)   2020-07-11 11:29:00
所以有问题不能提出吗 不太理解这想法
作者: bobotaeyeon (*^^*)   2020-07-11 12:36:00
厂商是谁是后面的问题,重点是没有告知、取得同意
作者: wetland (dox)   2020-07-11 12:42:00
我建议全部打掉摄影机
作者: tonyian (巨水瓶)   2020-07-11 21:19:00
重点是有获得当初签约者同意吗,这是私人公司,不是公共服务
作者: lihc (lihc)   2020-07-11 22:35:00
推我是会员,也觉得应该要向主管机关反应
作者: kvhiucn (View)   2020-07-11 22:58:00
要向什么机关反应才有用 当初签约又没说 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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