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Re: [问题] 各位对回教的看法

楼主: artshy1 (老太爷)   2010-12-16 01:42:15
本文其实是发在基督教板上回应 [问题] 各位对回教的看法 讨论串
稍早 Pietro 板友询问我是否可以转录至一神板
当时因为已经发了上面一篇文所以态度比较保守
刚刚重新看了一遍
觉得两篇文章侧重的东西又有点不太一样, 所以就自己很爱现的转文了XDDDD
感谢 Pietro 板友的抬爱~
在追讨论串期间留意到基督教板有数个关于伊斯兰教的讨论串
题材很丰富, 不过绝大部分讨论跳针
我想最近找时间来把那些讨论串整理到一神板来给其他板友讨论
借此活络一下本板的人气XDDDDDD
少废话, 正文开始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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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Christianity 看板 #1D2CjFsJ ]
作者: artshy1 (老太爷) 看板: Christianity
标题: Re: [问题] 各位对回教的看法
时间: Wed Dec 15 22:06:02 2010
这个讨论串有意思, 不过我写报告没跟到
刚打完阿拉伯文课的摘要简单回复两段即可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铭言:
: ※ 引述《Wilkie (gonna fly high)》之铭言:
: : 小弟最近阅读可兰经
: : 当然是看中译本
: : 觉得有一些疑问
: : 不知基督徒的各位看法如何??
: 好奇挑着看过几节可兰经
: 个人心得
: 很难想像 可兰经会是出自同一位神的启示
: 经里 神的作为 性格完全不同
: 这可兰经 感觉是穆罕默德假传圣旨 写的
: 里面没有神的慈爱 也没有合理的公义
: 经文内容命令式 由上而下
: 不管要求合不合理 最后加上的语气 一定会强调 这是阿拉说的 阿拉说了就算
: (你们只能听 不能有疑问的语气)
古兰经的古阿拉伯文太难了, 我现在只会机场跟餐厅的台词, 读不懂
不过你可以多读几段, 慈爱公理等等有的没的一定有章节在强调
至于合不合理命不命令, 对我个人来说一神信仰都没差到哪里去
如果真的要论述还是举个原文比较洽当
(呃......举中文就好了, 我相信我跟板上板友都不是讲究的穆斯林不会介意的......)
: 可籣经也明显大男人主义 男女不平等
: 这可兰经应是穆罕默德 为满足阿拉伯社会 有权 和大男人主义而写的
: 穆罕默德 虽然 风评很好 有个公正的美名
: 但一个中年人 娶老婆时 会挑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当老婆 还有多妻
: 这样看重属世 会是神所启示最后一位先知?
一夫多妻制的来源有多种不同说法
我相信板上各位都是读过一些书肚子有内容的人, 不需要老人家吊鸟书袋
最常见的说法就是部落争战男女比率差距大云云多有论述我也不多讲了
来现在我们时光倒回西元六世纪, 看看前伊斯兰时期的阿拉伯世界
当时的部落社会及氏族政治体制下, 女人是全然的 " 商品 "
结婚就是女人送给男人发泄, 用完就丢, 而且一次可以用好几个
当然老人家我的阿拉伯文教授讲十几二十个是有点夸张了......不过大致就是上面的意思
前伊斯兰社会的阿拉伯女人不是人, 简单一句话带过
那么西元六世纪的, 上面批评为 " 大男人主义 " 的伊斯兰教带来了什么呢?
首先, 禁止奴隶制度, 女人不能卖了
再来, 女人拥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哇靠不但不能卖了还多一只手抢钱
三, (有经文的念给我条目) 女人有权决定要不要结婚和跟谁, 外力不可迫
四, 一个男人可以娶最多四个有名分的老婆
先不要管第四点(下面会再讲), 我们可以看到女性权力有了长足的进展
事实上穆斯林的观念里面此时女人才真正拥有与男人相等的身分
至于待会儿会有人推文讲的戴面纱头巾等等现在阿拉伯国家立法禁止的东西
要等到与波斯和拜占庭接触时才会传入阿拉伯世界, 我就不浪费篇幅讲这段古了
现在来谈谈一夫多妻
上面讲过了, 人口比是一个问题 (真实性我懒得确认, 谁说112一定要勤劳?)
再者, 一夫多妻是有条件限制的
我想很多人一定熟悉娶第二三四个老婆的平等待遇原则, 这里再跟大家补充经济条件
最少我知道约旦人娶二三四个老婆是只能在经济条件可以负担的前提下执行的
(约旦是啥? 就是一个古兰经文即法律的国家)
另外还有一个大家喜欢忽略的东西是大房同意原则
这里的 " 大房 " 讲的是第N任老婆之前的N-1位老婆都算大房
于是你就会知道娶四个老婆实际上有执行上的困难......
现在我们回过头看看穆罕默德娶阿嘉莎的过程
首先, 青春期前的婚约本来就是合法的, 不信你去问六世纪的人
接下来根据上述过程, 穆罕默德只要取得大房二房三房都同意, 他也就可以四房了
因此我说穆罕默德娶小阿嘉莎的整套过程, 合法, 合理
法是不是他自己定的我没在管, 他没给自己例外就算是公正
(先说了, 别跟人类学家争论合不合乎道德的问题, 价值观本来就相对的)
我现在要绕回来讲一个更根本的问题, 直接回应原文 " 符合阿拉伯社会 " 等等的怪言论
1. 伊斯兰并不符合原本的阿拉伯社会, 实际上它的目的就是要解构它极端父权和氏族对立
2. 古兰经并不是穆罕默德写的, 是奥斯曼哈里发编的, 所以没啥好争论它就是法典+教典
事实上正因为伊斯兰重视 " 实作 " 和 " 戒律 ", 使得教徒更容易有方向依循
对一神信仰的演进也可以算是非常大的进步, 当然这是老夫的无神论浅见
: (他们也不承认 耶稣是基督 明显是敌基督)
他们承认耶稣是先知, 惟不承认耶稣本身具有神性
基本上他们也并不承认穆罕默德具有神性, 有神性的只能是阿拉
我个人以为以非基督徒来说, 这是对耶稣基督极高的评价
不过我想我回的原PO是基督徒, 所以这段文字随你自己解读
: 若可兰经真是出于神 那我也只能说 是神 为咒诅 那不信 心硬的人 而启示的
对比您的最前面我随便回回的那一段,您还真是让我看见了上帝的慈爱。
中间跳过一长串岔题的文章, 个人对下面这几行推文很有兴趣:
推 springxx:那个我知 听说是死了老公的 没依靠的118.168.91.86 10/21 22:54
→ springxx:默就娶他们为妻 养他们 重点在于118.168.91.86 10/21 22:55
→ springxx:他娶一个9岁小孩 当老婆 这就很难想像118.168.91.86 10/21 22:55
→ springxx:若真有发生性关系 有性生活 我想这不是神118.168.91.86 10/21 22:56
→ springxx:所喜悦的 你能想像吗40几岁中年男人118.168.91.86 10/21 22:56
→ springxx:有什么必要 对9岁小女孩下手 为满足性吗118.168.91.86 10/21 22:57
→ springxx:他有一堆人 成年女人能满足 有必要挑9岁118.168.91.86 10/21 22:58
→ springxx:小孩当老婆 若没正当理由 不能接受118.168.91.86 10/21 22:59
嗯.....不过我想我上面已经回完了
娶小女孩当老婆在那个时代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老夫不会讲你少见多怪, 因为我也是看了很多书才终于搞清楚这个道理
至于什么进步观点啦, 现代思维啦随便你加进来跟我辩
我说了, 人类学家不会太在意那种东西的
我们只管每个宗教, 每个文化自己的价值观点, 还有外在背景
喔对了, 要跟所有板友讲几句话
1. 回教是个古代中国贬抑的称谓, 那个宗教叫作 Islam, 请自动正名
当然如果各位板友跟我一样是蛆蛆爱好大中华, 仅可继续回教没关系
我只是怕你在路上随便用词, 对穆斯林同胞失了礼貌
回教经文可是把基督徒和犹太教徒当同伴看待呢......
(当然也有抨击的经文, 不过就我所知, 实际执行上并不矛盾)
2. 从天主教板晃过来觉得各位基督板的朋友对穆斯林特别不友善呢
前面几篇回文几篇有自我中心及族群本位偏见之嫌
这样疑似符合各位基督教友在乡民心目中的形象, 个人觉得很不好
老人家从 " 新竹国 " 移民来 " 台北国 " , 也认识了不少平心和气的基督同胞
基督教板也不是只有教友在看, 在批判他人宗教的时候记得顾著颜面
112这边就有几位基督教友的日常作为令人不快, 网上乡民脾气只会更大
麻烦再把气度拿多一点出来
3. 刚刚本来想到有三点可是第三点忘了
那么就这样吧~ :P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0-02-15 22:29:00
这算是两周年纪念吗? 继自然神论、佛教后连伊斯兰教都来了
楼主: artshy1 (老太爷)   2010-02-15 22:57:00
我没发楼到楼上的哏QAQ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0-02-15 23:07:00
#1D14lY1C 自然神论 #1D1rLUFp 佛教 这周是多元信仰周吗
作者: visorkk (洞澈光明)   2010-02-15 23:25:00
其实圣经也有女性披头巾的规定 只是被解释为没有遵守实益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0-02-15 23:26:00
保罗大男人(ry
作者: visorkk (洞澈光明)   2010-02-15 23:27:00
的主张 个人猜测 可兰经出现晚于犹太律法 可能是基于相同的规定做出不同的阐发 伊斯兰>因为是羞体 基督宗教>那不重要 犹太教>这是我们的生活方式
作者: C2C (西土西)   2010-02-16 01:16:00
这篇除了推,更应该加入精华区了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0-02-16 01:29:00
仔细看完,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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