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DDKDD: 感谢意见提供 但这篇文章几乎跟现有PTT制度抵触 并不是不01/12 12:51
→ KDDKDD: 采用 希望能谅解
感谢棒球群组长K大有看到小弟这篇反应的文章
想跟K大确认一下
目前PTT的规章中,与哪些内容有牴触
K大能否帮忙提供
感谢
=======不然真的很难谅解呀=======不然真的很难谅解呀==========
我文章中提的内容大概整理如下:
1. 成立CPBL交易板后,各队板应还是可以有各自的置底交易文
2. 非CPBL主办活动的票务与周边商品,仅能在"CPBL交易板"进行交易是否合适?
3. 啦啦队女孩基本上都属于各CPBL球团,且由球团贩售商品
那这样啦啦队女孩板不能置底交易,全部都要在"CPBL交易板"进行交易是否合适?
请帮忙告知,上述内容与目前PTT的规章中的哪些项目有牴触
感谢
※ 引述《BARZII (光)》之铭言:
: 不知道应该先反应到哪里,先反应给本板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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