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盟真的是无言了!
讲一句最基本的
美国大联盟有封杀他吗??
封杀他的是30队默契不是大联盟
代表大联盟是尊重各队自由市场
你想签 那是你的事 后果自己承担
也就是 运动竞技场之外的 跟联盟关系很小!
声明稿写的很不错! 我是要批评联盟的作为
在台湾 桃猿队怎么不知道他的过去??
自然愿意承担后果才会签约
桃猿要做的是说服球迷他来台湾不会做这种事情!
那剩下的事情 联盟就形式审核即可
除非是在台湾犯下刑案 不然我不认为联盟有出手的资格!
希望联盟好好反思! 自由市场造就中华职棒兴盛!
不要有过多限制 否则是心智发展
希望吴志扬会长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