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转播授权费挨告 大众要赔Lamigo队2677万
中华职棒“Lamigo桃猿队”与香港“FOX”大众电视台去年洽谈3年转播授权,合约虽有部分未达共识,但大众仍完成去年赛事的转播。桃猿队事后依约向大众请款,但大众认为,桃猿队故意延宕签约,还授权给其他公司转播,因此拒付,桃猿队只好提告求偿。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来往书信,合约中2016年的部分已成立,因此判大众应给付2677万5000元权利金给桃猿队,可上诉。
权2016到2018年制播主场赛事,但双方对2017到2018的授权第三方、转售权权利金、给付权利金和赛事宣传、行销等重要契约细节无法达成共识,因此未签订合约,但当时2016年例行赛开幕在即,依授权协议书,大众已在该赛季中取得大量商业利益,却拒付权利金,痛批大众为全球体育界享誉盛名频道,却毫无诚信,已造成公司损害,提告要求大众给付2016年度的权利金2677万多元。
但大众公司供称,双方去年3月16日已对3年授权协议达成合约共识,隔天桃猿队也立刻对外宣称双方已签约,却迟未完成书面合约用印,以致他们无法完成内部请款,当时曾数度告知桃猿队,对方却又另提讯号使用费方案,借此延宕书面合约。
大众表示,原本洽谈的是3年合约,若将授权期间缩短为1年,他们就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书,桃猿也无权以此请求2016年度的授权金,赛事授权、制播并不适用“播出就应付钱”的单线逻辑,例如过去许多国际级赛事主办单位,都无偿授权他们转播。而桃猿队今年2月发函否认3年授权协议的效力,改与壹拾壹体育网签约,不仅违反原来的协议,更冲击他们未来2年的赛事采购、排播规划及广告业务,伤害他们的商誉及企业形象。
士林地院审理认为,时任中职秘书长朱康震当时代表两队委托洽谈合约,当时往访的电子邮件,原则上是以3年转播为要件,但在邮件中也有一些附带条件,对契约其他要点仍持续沟通并未确认,因此难认已成立3年合约。但大众公司既已制作、转播2016年度的桃猿队赛事,享有赛事转播利益,就应该依合约规定给付权利金,因此判大众败诉,须给付桃猿队2677万5000元权利金给桃猿队,可上诉。(颜凡裴/台北报导)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201/1251808/
FOX这下赔了夫人又伤荷包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