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明天球场外 陈峰民引退赛纸本连署

楼主: aaaaa6505 (靈芝王)   2015-04-19 00:56:40
※ 引述《aaaaa6505 (灵芝王)》之铭言:
: 大家好,
: 目前网络连署刚破4000人
: 明天赛前
: 我会和rv8563520在场外进行纸本连署的发放和收集
: 若各位有带朋友来看球赛
: 欢迎一起来签一签
今天在现场收集到大约200份纸本连署
感谢rv8563520支援
三点半到球场时有先向球团人员打招呼
场务态度都不错
让我们在售票口附近做连署
他们说不要干扰到进场动线即可
很多球迷都蛮窝心的 签完名帮我们加油打气
要我们继续坚持下去
目前还不确定下一场现场连署的时间
欢迎大家继续报名志工:http://bit.ly/1b2ZefJ
联盟的立场其实不反对
“秘书长朱康震表示,假设届时桃猿球团决定帮陈峰民办引退赛或任何活动,联盟也予以尊重,但联盟的一贯态度不会改变。”
新闻:http://goo.gl/yKKlLt
预计连署到4月底 会整理纸本&网络连署给球团
有想到几个声援活动 也会跟大家讨论
最后分享几个相关连结
《再见全垒打》https://youtu.be/7RuKk-ot4QE
《最高标准,有问过球迷吗?》http://goo.gl/G9NUvU
《无罪推定原则 中职应还陈峰民公道》http://goo.gl/C1g0fk
也请继续帮忙宣传网络连署:http://bit.ly/1FTuqbF
作者: ji31g42go61 (谁是我)   2015-04-19 01:05:00
建议是可能该转往会长那边请求了。请问您觉得如何?
作者: hung7818 (sam)   2015-04-19 01:08:00
以网络联署 辛苦了
作者: ji31g42go61 (谁是我)   2015-04-19 01:19:00
在联盟没强力支持的情况下球队不敢强出头无可厚非吧?
作者: ichiyo (ichiyo)   2015-04-19 01:20:00
转往会长那边请求+1
作者: ji31g42go61 (谁是我)   2015-04-19 01:27:00
我记得黄镇台会长时不已经废除了?怎么现在又说有了呢
作者: Windows8 (Rock 'N' Roll Star)   2015-04-19 01:28:00
有点不期待吴志扬
作者: ji31g42go61 (谁是我)   2015-04-19 01:28:00
就是对于被陷害的无辜球员(包括何)正式解禁之类的文?
作者: cobrasgo (人鱼线变成鲔鱼线,超帅)   2015-04-19 01:32:00
我简单问一句,你是球团老板你会收吗?
作者: ji31g42go61 (谁是我)   2015-04-19 01:32:00
新闻是这样写我知道,但是为什么后来朱会那样讲?目前倾向维持现状,请问这个现状,指的是哪一个状态?
作者: aamay (Clare)   2015-04-19 01:34:00
我觉得连署的方向错了,应该是要求联盟才对吧
作者: afa1919 (家洛)   2015-04-19 01:45:00
我网络连署过了还要再纸本连署吗
作者: rv8563520 (嘉义六点半)   2015-04-19 02:19:00
连署结果可以同步和联盟及球团沟通阿,我觉得没有冲突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5-04-19 03:43:00
连署完球团不回应 = 球团忽视球迷球团拒绝球迷的要求 = 球团忽视球迷用不着搞连署这么麻烦的事了好吗? 结果很明显把无罪推定和私人企业砍员工划上等号 根本没道理无罪推定的目的 在于避免国家滥用刑罚权在设计上本来就是以不容易构成犯罪为前提所以才会去争论 测谎的结果有没有发生瑕疵..等私人企业要比照相同原则来办理 根本说不通再来就算陈无罪 你又如何能肯定 陈峰民没有涉赌呢?在判决书上蔡英峰确实供称有给钱球团为了职棒付出过多少心血 但打假球层出不穷球团的立场在这件事上很明白 只要有瑕疵一率剔除PS.陈是否有收钱 本人亦无法确认 推文仅表达对连署正当性的质疑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15-04-19 08:47:00
包庇包庇放条生路 难怪假球层出不穷 科科喔
作者: afa1919 (家洛)   2015-04-19 09:06:00
陈有利的地方在除了蔡以外 没有其他人咬他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4-19 09:10:00
你真的很有心,我也相信你有看过判决书对整起案件有初步的了解,先姑且不论陈峰民是否清白这个问题,你站在球团的立场想如果你是太子你会收这份连署书吗?如果你收了你会照做吗?多想一想吧,有时候还是要聪明点别做白工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4-19 10:55:00
没必要嘘啦,我也很肯定原PO的用心
作者: Spiezio (过太爽)   2015-04-19 11:17:00
做你觉得有价值的事,加油
作者: wilsonno1 (您是地质系的吗)   2015-04-19 11:27:00
球迷做什么有必要征求球团的同意吗?球迷又不是球团经营者,为什么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5-04-19 11:50:00
楼上,这里是公开版面,本来就会有各种意见..除非一言堂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5-04-19 12:59:00
别误会就算我再怎么反对 也无法强迫ㄚ他别连署但对于他把乱扯无罪推定 和 把无罪=没收钱 很不能接受
作者: yuchihui (阿辉)   2015-04-19 13:02:00
推连署,加油。
作者: DOBBS (挂网限定)   2015-04-19 13:02:00
况且陈真的觉得被诬陷 干麻不去告发蔡英峰伪证罪
作者: leonjapan (强尼六本)   2015-04-19 16:08:00
下大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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