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法官:部分球员消极配合打假球

楼主: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14-08-13 21:46:38
法官:部分球员消极配合打假球
【中央社╱台北13日电】
2014.08.13 05:52 pm
职棒假球案,高院今天二审宣判。高院指出,主导打假球的蔡政宜等人,犯行较球员恶劣
,部分球员是消极配合打假球。
中华职棒打假球案,新北地方法院于民国100年6月间,依诈欺等罪判决前台南县议长吴健
保、组头蔡政宜、余则彬、中间人庄侑霖,以及张志家、陈致远等球员共计23名被告有罪
,刑期自1月15天至7年不等,总并科罚金逾新台币5000万元。
其中,被控诈欺或恐吓罪的14人提上诉,由台湾高等法院受理,历经两年多审理并勘验30
多场球赛,今天宣判,张志家等13名被告均改判,余则彬死亡而公诉不受理。
承审法官表示,原审未考量刑法新旧法适用,并科罚金部分全部拿掉;另外,95年7月前
犯罪,应视为连续犯,仅论一罪,被告刑度都降低。
法官指出,运动彩券发行条例的刑罚规定,是在本案发生后、99年1月1日实施,原审判决
据此加重球员的刑责不当,因此撤销改判。
绰号“雨刷”的蔡政宜遭判3年8月,得易科罚金;吴健保在法院审理末期才认罪,遭判2
年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另因恐吓球员判3年2月部分不得易科罚金,须入监服刑;庄侑
霖遭判3年,得易科罚金。
张志家遭判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陈致远、蔡丰安均判6月徒刑,均得易科罚金。
法官表示,参考前4起假球案及最高法院判例,综合相关证据认为主导打假球的蔡政宜、
吴健保、庄侑霖及余则彬等4人,犯行较球员们张志家、陈致远、蔡丰安等人恶劣,部分
球员是消极配合打假球;球员们虽然均否认犯罪,但在假球案被判有罪,已造成日后生涯
极大伤害,难再与职棒有所牵连。
法官指出,张志家被控投两场放水球,调查认定第一场他不愿拿“分红”,反向蔡政宜借
款百万,蔡提议第二场帮忙放水“抵钱”,他回答“再看看”,却把手指弄伤消极配合,
并在赛后跟蔡说“我已尽力放水”,法官因此认定他投假球一次未遂。
陈致远被控打四场假球,法院调查期间,他测谎未过,法官认定他仅打三场假球,对价每
场为100万元,但第三场他仅实收80万元,共计实收280万元,他在民国96年后疑因名气及
想断勾结,即拒绝再打假球。
至于球员接受性招待部分,法官表示,因性招待时间与球赛之间查无连结,无法证明有对
价,因此未予认定。
http://udn.com/NEWS/SPORTS/SPOS9/88688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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