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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lT (咪噜~是L不是便便) 看板: BaseballNEWS
标题: [自由] 前投手打假球 二审判决再赔偿300万
时间: Wed Dec 4 13:14:25 2013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
La new熊队球员打假球遭求偿案,高雄地院判决前投手黄俊中赔偿150万元,公司
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为黄应该再赔偿300万元,但可以上诉三审。
原告大高熊育乐公司指出,被告黄俊中在94年底加入其经营La new熊队,担任投手
职务,领取400万元签约金,并保证绝无接触、帮助、教唆、参与或其他任何形式
从事与职棒赌博有关的行为,否则要处分与赔偿。
又说,黄自95年5月2日至97年10月7日止,涉嫌与以绰号“雨刷”为首职棒签赌集
团勾结,比赛中“放水”打假球7次,要求赔偿违约金、票房及商誉损失共2000多
万元。
黄俊中则说,当初签约对象不是原告,并认为票房和商誉不受打假球影响。
高雄地院判决黄赔偿150万元,原告不服上诉,要求黄再给付400万元,高雄高分院
审理后,据联盟合约规定,原告请求赔偿二倍签约金有理由,审酌黄已领取薪资和
签约金共800多万元,及终其一生无法再打球为生等情事,认为应再赔偿300万元比
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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