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退文:saokie

楼主: ginlom (牛牛)   2021-10-21 22:30:06
第三条 板务讨论注意事项
3.讨论之范围为通则性之讨论,若仅针对单一个案,则不应于此讨论板主于MobileComm
之判决,亦不得于此进行讨论,若在板上讨论板主判决,违者水桶6个月并退文。
作者 saokie (Fire) 看板 MobilePicket
标题 [检举] #1XRNiXdV,#1XQMcV1n,#1XPYS2Ol
时间 Thu Oct 21 12:31:49 2021
───────────────────────────────────────
出桶就出桶,该篇水桶限制是因为有证据(自称黑)而被消灭,其"后"板主才表示这样称呼
(X黑)也不适当。
"爬"这个字眼,原来跟人公道的改判,应不是等价。
不就还好这里是PTT,社会事的改判要负责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