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台哥大认输了,正式公文承认收费有误。
图多好读版(附上热腾腾的公文):
https://i.imgur.com/miUO3jC.jpeg
事件后续更新:
之前第一波向 NCC 申诉后,台哥大打了两次电话来,态度真的是有够嚣张。
在那两通电话里,对方死活不认原始合约,一直鬼打墙跳针,还特别用一种“施舍”的语
气跟我强调:“连这次帐单上的300元都不能免除喔!”
说实话,听到这句我差点笑出来。我手上有当年白纸黑字的原始合约,站得住脚,谁稀罕
你那种可怜我的减免?我根本连问都没问,因为我已经准备好要跟你们玩到底了。
既然台哥大想玩硬的,我也没在客气。鉴于他们这种恶意违约还死不认错的态度,我本来
已经打算直接打官司,并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51条要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为了让证据更确凿,我随即向行政院消保会进行二次申诉,这次我直接把当年申办的合约
照片附上去,证明我的申办时间点就是早于他们所谓的条款生效日。
结果咧?照片一传过去,没几天台哥大就缩了,超级孬。
今天收到正式函文(如图),内容终于承认:
该“收取300元门号使用费”的规范,适用于 108年1月4日 起申办的用户。
经查我是 108年1月2日 申办的(刚好早两天)。
所以将“减免”前述费用,并表示抱歉。
虽然公文写得客客气气,但那位联络的专员在电话中还是死鸭子嘴硬,宣称虽然这次撤销
,但“12个月后若无使用,还是要再收一次”。
好啊,没关系,我们就拭目以待。明年如果你们敢再收一次,我就再陪你们玩一次,到时
候就不要再发公文来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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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同为108年1月初申办的版友建议:
如果你也是在 108年1月4日 之前(含1/2、1/3)上车的“正宗0月租”元老,请务必检查
帐单。如果被收费,直接把合约日期甩在他们脸上,不用跟客服囉嗦,直接找消保会或
NCC申诉最快,附上合约照片,他们马上就会跪了。
这间公司不给点教训,真的把消费者当塑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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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会不会是当初交接不齐全,只能说你太单纯了
他们内部数据库很齐全,连我申办(1/2)和启用(1/9)的时间都有记录,
单纯恶质而已
※ 引述《dreamgirl (喵)》之铭言:
: 各位版友大家好,
: 我是台湾之星“终身0月租”第一批上车的用户,
: 也就是当年纯的、没有附带任何最低消费300元条款的那个方案。
: 请参考 #1SBm6yze(MobileComm)
: 1/2申办
https://i.imgur.com/PLvmooQ.jpeg
: 合约上清清楚楚写着只要没使用就不收费,多年来也都正常。
: 结果今天收到台哥大帐单,直接冒出一笔300元的费用,
: 名目看起来像是把我的方案当成有低消的版本在收费。
: 当初合并时台哥大信誓旦旦说会保障用户权益,合约精神不变,
: 结果现在是把所有0月租用户都当成后来有300元低消条款的版本处理?
: 这吃相未免也太难看。
: 已经致电客服,但对方似乎无法理解新旧方案的差异,只会不断重复制式回应。
: 不想浪费时间跟他们鬼打墙,刚刚已经直接到NCC网站填申诉单了。
: 发这篇文主要是提醒手上还有台湾之星特殊方案
: (特别是早期0月租)的版友,
: 务必、务必去打开你的电子帐单或登入APP看一下明细,
: 确认有没有被台哥大乱加一些有的没的费用。
: 如果你也遇到跟我一样的状况,建议不用跟客服囉嗦了,直接NCC申诉最快。
: 自己的权益要自己争取,不能让业者这样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