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llling (柳成汁)》之铭言:
: 就在1111,上了24H买了一台pixel 9
: 收到的隔天,六折券就出现了。
: 想说只是拆封(但有开机登入网络),连线材也没动
: 只想到七天鉴赏期,却忘了手机保固是以连网起算
: 申请了退货,然后跟原厂订了XL
: 今天收到了24H的通知,得补他们四千四
: 因为保固已经启用,只能当福利品出售
: 提醒大家,如果想看看手机,千万别连网使用
: (哭哭~~~折抵的六折...差不多也没了)
我过了几个月才发现这篇文
所以想说我以前的经验可以分享一下
#1Vdt9VEn (MobileComm)
#1VmFu8hU (MobileComm)
我当初有问消保官
他们的大意是,网络连线就不能原价退货
不可以当成退货折价的理由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你手机商的内规
内规当然不能凌驾国家的消保法
而且开通保固这种事,请他们后台自己改一改就结束了
哪可以叫消费者吞?
就算手机商要说自己有损失
那也要请他们开证明,证明连线之后不能取消
如果退货商品有损失,厂商需要证明损失金额
而不是让他们乱喊价
我当初成功争取到全额退费
其实方法也不难:就踩死叫他们开证明,不然就跟他们说法院见
我其实已经做好要做小额诉讼的准备了
但后来他们决定全额赔偿
我跟一些律师朋友讨论,他们说主要是这种事万一闹上新闻太难看
而且万一诉讼失败成为判例,他们反而更吃亏
我之前那篇被一堆疑似公关帐号的狂嘘
预计这篇也是
所以就祝福有缘人,有看到有帮到
当个聪明消费者,不要让厂商乱坑人
走法律原po也不一定会赢 上面那个热水器的消保官说法跟原po的也不一样
阿这不就说明了 要跟消费者收这笔整新费 卖家要举证而不是自己乱喊几成吗?今天原po就是觉得开封连网保固收四成整新费不合理所以他积极主张他的权益 他的诉求是全额退 卖家调解时又不举证 那就这样结案 上来分享自己的经验让大家知道网购有什么权利可以主张很正确啊 倒是叫人家开封就要吞一吞卖二手不知道在乱教什么呵我是从头到尾都看不出来哪里可以推导出消保官鼓励卖家被退之后要当新品卖 但很明显看得出有人崩溃到在鼓励大家试用就退货 笑薯
毕竟全新机也不是全新的 一定经过检验 所以其实收回去再拿出来卖没什么问题 问题在要让人看不出来所以回收物如果有硬件上的损伤那当然要求赔偿 软件就比较多空间了原来是卖方吗?那你们就只会坚持各一方的立场而已有什么好谈的XD
厂商洗地仔永远只能看得到眼前自己因为被退货所带来的损失森气气 却不会承认非实体销售带来的成本利益讲再多次消保法的内容跟立法理由也不会听的他们的逻辑就是商人如果会有这种行为全都是消费者合法行使权利解约退货所导致的 其他的他们没有要听
法条只说七天内可以解除契约 哪里有定义这叫犹豫期?犹豫期鉴赏期都是俗称而已好吗 被厂商唬惯了?不能检查只能犹豫那是送来之后只能看着纸箱发呆连胶带都不能碰?
作者: multidentata 2025-02-06 16:47:00
如果是我的话检查没问题就用了干嘛退?
在法条本身没有定义这七天为犹豫期间的情况下,你可以说关于通讯交易的犹豫期或鉴赏期这个名词之定义其法律依据或来源是消保法第19条第一项,但你不能自行定义消保法19条等于犹豫期,学说也有用更精准的用词称呼19条叫通讯交易七日解除权,更合乎法条本身的文义。立法者是透过立法理由说明犹豫期的概念,但19条只是规范七日解除权构成要件跟法律效果,所以现行19条条文的七天跟犹豫期两者并不等价,立法理由也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今天修法了条文改写成〔...得于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七日之犹豫期内...〕你才可以说这七天的定义叫犹豫期或法律规定了这七天是犹豫期。依照现行法条我今天开一个网络卖场然后写说购买后七天内之检查期均可以无条件退货退款,或是我要写这叫试用期爽用期都没差,因为这都不违反消保法19条的法律规范。少在那边定调19条的七天等于犹豫二字想来拐消费者不能检查不能试用。
作者: bbcumback2me (射回来吧宝贝) 2025-02-07 03:56:00
推这篇。话说为什么身为消费者,有些人还要帮厂商讲话……厂商是有给你们钱?xD
网络店可以卖全国 甚至你想卖到国外去都可以 实体店要开几家才能覆蓋全国怎么不讲?平台要抽手续费 你可以自己建网站不要用平台 不然你就把品牌做大 大到平台必须降手续费跪求你来开 没本事就不要做卖家 乖乖当消费者啦 讲得好像超委屈